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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
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