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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力治理商业贿赂要求标本兼治

2006年,湖南省电力公司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省公司反腐倡廉的重中之重,力争标本兼治抓出成效 
     
湖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李维建指出,治理商业贿赂,一定要把握好四条基本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执行政策,实事求是。他强调,要组织落实,措施落实,工作落实;要把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政工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形成专项治理的合力;要抓好重点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落实整改。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特别要严肃查处供电企业中存在的内外勾结窃电行为,要严格执行《湖南省电力公司营销处罚规定(试行)》,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要努力构建长效机制,从培育干事、干净的理念着手,把预防商业贿赂贯穿于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确保省公司系统的长治久安。
     
湖南省电力公司纪检组组长方岳要求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从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查找突出问题、分类做出处理、进行整改、检查验收六个环节入手,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二是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要做到认真排查、掌握线索;严格执纪、查办大案要案;把握政策界限、教育惩处结合;严格执行案件报告制度;三是着重从加强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三个方面,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来源:中国电力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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