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率先在全省实现“全民低保”,到在全国率先出台药物救助精神病人制度,如今,长沙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已初步建立,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享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亮点回眸 实现“全民低保”目标 2006年11月16日,市民政局局长贺国谦宣布,五区四县的12万城市贫困居民将享受到更高的低保标准,“全民低保”的目标已经实现。 1997年,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率先起步,并于2005年率先在全省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长沙还于2005年在国内率先对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节日生活补助费。截至2006年11月,全市累计发放保障金和节日生活补助费1.4亿元。 精神病人率先实行药物救助 从2006年6月1日起,长沙市社会精神病人可到政府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免费诊断,并根据病情免费领取基本的治疗药物。至2006年11月底,已救助18755人次,发放救助药品97.3万元。 慈善助学惠及数千寒门学子 从2004年6月起,市政府建立城乡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金,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同时发动社会各界捐款,专门用于资助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数据显示,至今共资助贫困学生3848名,发放救助金910万元。 “居家养老”模式全国瞩目 目前,长沙市共有老人84万,约占全市人口的14%,而全市的140家养老机构,最多只能容纳4万老人。2006年4月,天心区民政局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居家养老”这一新型养老模式。 新年展望 提高农村居民补助水平 新的一年,长沙拟在救助门槛、救助病种、救助标准等方面对城乡特困家庭医疗救助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缓解困难群众就医难。其中,城区拟在天心区试点,探索“如何开展常见病和大病的救助”;农村拟在望城探索“五保对象的常见病救助”;拟在宁乡探索与一所乡村卫生室合作开展五保对象常见病的救治。 全面推行婚姻集中登记 今年四县(市)要全面推行婚姻集中登记。全面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 启动众多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长沙将全面启动第二社会福利院整体搬迁、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长沙太阳城”老年公寓等项目建设。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将基本满足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和困难群众的需求。
来源:湖南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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