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省财政厅昨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的《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从7月1日起,26个被纳入试点范围的中部省区老工业基地城市将正式启动施行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试点工作,我省长沙、株洲、湘潭、衡阳4个城市进入试点范围。 据初步摸底数据,届时我省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电力业、采掘业、高新技术产业等8大行业的8458家湘企将从中受益。 相关测算显示,今年下半年,纳入试点范围内的湘企准予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将在4.76亿元左右。 省财政厅副厅长石建辉说,根据2006年相关数据测算,全省4个城市八大行业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后,2007年7月-12月,预计新增固定资产允许抵扣税金12.24亿元,可抵退税金占应缴增值税的比例为9.14%,按增量抵扣办法抵退后,增值税平均税负预计下降0.39个百分点。 省国税局局长程安亭分析认为,试点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后,可能成为地区间的“政策洼地”,对国内外产业、资本、技术转移的吸引力将进一步增强。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