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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工人两年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拿不到该怎么办?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湖南省耒阳市插秧机制造厂的一位职工今年26岁,我们厂是2004顺利解制的至今以有两年了可是我们上百人一次性买段的到现在还没拿到向(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这份文件上所说的保障金,我们几次到所管单位去问此事可是所管单位不是推三推四就是不理,我现在就是想问问我们下岗工人两年的最底生活保障金拿不到该怎么办?我代表我们厂所有下岗工人求求你们各位领导帮帮我们呀,我们也要生活,我们也要吃饭.



处理结果
耒阳市劳动赫社会保障局回复:
    根据中发[1998]10号,国办发[1999]10号及湘发[1998]12号等文件规定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且与中心签订三年托管协议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可享受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待遇,托管满三年后,其基本生活保障费停发,实行与失业保险并轨。我市插秧机厂自1998年中央实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制度以来,一直没有建立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无一人进中心并无一人与中心签订为期三年的托管协议,完全不符合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条件。且该厂已于2004年实行改制,胡琛和其他职工同时足额领取了补偿金。根据国办发[1999]10等文件关于“下岗职工通过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其基本生活,最长时间为3年,期满后仍未就业的,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之规定,我市2003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已停发,部分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都已按规定领取了失业保险金。上述是胡琛同志拿不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的原因。
至于胡琛同志谈到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应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应由民政部门按政策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才能给与享受。由于胡琛同志对政策理解不够,个人要求政府给与更多的欲望未能实现,滋生了上访的念头,导致此次上访事件的发生。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有关政策深入人心。同时我们将引导,鼓励包括胡琛同志在内的失业人员实现自谋职业,并希望胡琛同志进一步解放思想,实现自由择业。


耒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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