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领导: 你们好! 我是祁东县风石堰镇的一个公民,我兄弟在广东打工时与一个外地女孩相识,并恋爱,由于女孩当地的习俗,结婚时女孩娘家需要花一大笔钱,因为当时没有足够的钱,所以就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去年他们未婚生育了一小孩子,属于头胎,并可出具证明,但到村里去登记户口时,妇女主任说镇里要求交1000块钱,不交就不给登记落户,请问这个收费合法吗?
处理结果 祁东县公安局回复: 我县对新生儿进行户口登记只收取户口本工本费,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厅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办理。至于该群众反映得该村妇女主任答复说镇里要求交1000元钱,我们不知是镇政府收取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还是其他什么费用,对该村妇女主任的答复收费是否合法我们无法作出答复,因为说是镇里要求交1000元钱,而不是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