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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湖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之歌——访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局长刘克邦

       (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局长刘克邦)

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自2002年成立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财政支出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下,牵头组织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效显著。

日前,为总结经验,推广学习,湖南政务公开网“政务访谈”采访了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局长刘克邦。

湖南政务公开网政务访谈主持人(以下简称访谈主持人):

刘局长,您好。请您介绍一下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的基本情况。

         (湖南政务公开网“政务访谈”主持人周君采访局长刘克邦)

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局长刘克邦(以下简称刘克邦局长):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完善财政支出管理,规范财政资金支付使用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中共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反复要求要推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02年,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中直机关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方案,并在全国实行改革试点。财政部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向各省提出了国库集中支付“横要到边,直要到底”的改革工作要求。按照中央要求,2002年,湖南省委第29次常委会议和省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作出决定,同意我省先在省直单位实施改革试点,再在全省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

2002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正式挂牌成立,为隶属省财政厅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副厅级单位,具体负责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工作。现我局内设5个处,即综合处、支付一处、支付二处、核算处和督查处,有干部22人,是一支年轻精干的队伍。

(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省财政厅的直接领导下,我局与厅有关处室积极行动,密切合作,落实措施,2002年12月在省直6个单位试运行集中支付改革。2003年1月起这项改革首先在省直48家一级预算单位推行,2004年扩大到这些一级单位所属的173家二级预算单位;2005年另外281家预算单位作为第三批改革单位正式启动改革;2006年又对188家省直一、二级预算单位实施了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2007年启动了29家三级预算单位集中支付改革。到目前为止,省直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基本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其中按改革办法实行规范的集中支付的有719家。

访谈主持人: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改革要求设立的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四年来,主要抓了那些组织建设和具体工作。

刘克邦局长:

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成立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了制度体系。集中支付改革实施初期,我们在省财政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直接组织下,与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财政厅国库处一起,通过讨论研究,全面规划,报经省政府批转了《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改革试点方案》。随后,与有关部门一道,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南省预算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省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湖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内部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规定。

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又先后确定了分批次实施方案、财库横向网清算、授权支付资金管理、资金安全防范等多项规定,并根据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复修改,逐步完善,从而基本建立起了国库集中支付整套管理办法和操作制度,确保了集中支付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二)建设了支付系统。

几年来,以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为主,我们与厅国库处积极参加,共同努力,在财政部的业务指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分期分批,完成了支撑支付系统运行的“金财工程”主机房、覆盖财政厅各处室的局域网、支付局局域网,省财政厅、支付局、人民银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之间的城域网系统建设,根据我省需求对财政部统一配置的支付软件进行数十次的修改完善,新增了多项功能,提高了运行速度,为国库集中支付的高效运行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

2005年下半年,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建设的“财库行联网系统”正式运行,实现了财政、国库和代理银行之间国库集中支付信息数据的快速传递和资源共享。目前,省本级财政、人民银行国库、商业银行主办行和营业网点、预算单位通过支付网络系统能够实行即时、准确、快速地请款、支付、清算、核算和管理。

(三)建立了单一账户体系。

2002年,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财政厅组织招标选择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中信实业银行和长沙市商业银行6家商业银行作为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行。近几年,根据业务扩展需要,又增加了其他几家代理银行。到目前为止,共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中信实业银行、长沙市商业银行、交行、招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上海浦发银行11家商业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省财政通过与其签订代理合同、按代理业务量计付手续费、年度考评奖励实行代理业务的管理、控制与激励,确保省直单位的及时用款需要。

根据改革的要求,省财政厅与省监察厅、审计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一道,对省直预算单位的原有账户重新进行了全面清理,逐步取消了改革单位原有基本账户,每个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了用于授权支付的零余额账户,省财政审核登记备案,实施有效监控。同时,支付局在11家代理银行开设了11个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基本建立起了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

(四)开展了宣传培训工作。

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我们积极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几次召开较大规模的工作会议,宣传发动,部署工作,编辑印发文件资料和操作手册,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报道消息和发表理论文章,大力宣传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改革环境。2006年我们在省财政厅政务网站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栏,通过工作咨询、办事指南、政策法规、信息交流、工资查询、意见反馈等栏目,比较全面、及时地宣传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为各个层面关注、了解和帮助我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开通了“直通车”。几年来,我们还分期分批组织对所有改革试点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和代理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进行了支付业务、工资统发和系统操作的培训,共办班36期,培训5600多人次。

(五)加强了对市州县集中支付改革的指导。

几年来,我们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全省统筹规划,下发文件作出政策规范指导,提出明确的改革要求,推动了市州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发展。各市州县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部分市县加快了改革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特别是2006年,我们加强了与市州县集中支付机构的联系,召开了全省国库支付机构工作会议,指导督促改革,落实改革措施,帮助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加快改革步伐。据统计,至2006年底止,全省已有12个市州本级、23个县市级启动和实施了集中支付,其他市县也正在筹划准备此项改革工作。

 

        (刘克邦局长向前来参观的离退休老干部介绍工作情况)

(六)实现了及时、安全支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越来越多,资金支付量也越来越大。一方面,我们坚持“服务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精简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的及时、安全支付。另一方面,我们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加大了对预算单位支付行为的监控力度,严格把关,逐笔审核,抵制和拒绝单位违反法规制度的资金支付,有效地防止和制止了违反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规定和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等问题的发生。2006年,我们与财政厅财政监督局、国库处一道,深入到省直所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对2005年度财政授权支付情况及2005年底银行账户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出违反改革规定的金额1.67亿元,发出检查处理决定书39份,并将违纪违规情况在省直单位范围内进行了通报,督促单位严格财经纪律,切实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03年至2006年四年中,共集中支付资金359.07亿元(直接支付287.19亿元,授权支付71.88亿元)。其中2006年,集中支付业务量18.67万笔,比上年增加4.02万笔,增长27.59%;集中支付资金量182.12亿元,比上年增加12.71亿元,增长7.5%。另外通过统发工资系统支付638家单位89188人的工资共计13.41亿元。切实保证了单位的用款需要,按月及时将工资发放到个人手中,没有发生一例差错。

访谈主持人:

四年来,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以科学规范的组织制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财政支出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达到了省委、省政府对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目的。请您谈谈取得的成效和体会。

刘克邦局长:

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前段的实践看,改革取得了良好成效,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一)强化了预算执行纪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对分开,财政预算部门、支出单位、财政国库支付部门三者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机体,财政资金全过程透明运行,由以前对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对支出预算总额的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使各项支出能严格按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和真实性,有效地防止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对反腐倡廉工作也起了积极的作用。2006年,共拒绝单位违规直接支付请款41笔,金额共计8041万元;规范单位请款736笔,金额共计1.33亿元。

二)提高了宏观调控能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单位预算资金未使用前不再沉淀于各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全部集中到了国库之中,使得国库现金量大大增加,政府可以更主动的统筹安排、调度财政资金。2006年,省级国库因实行集中支付日平均库款增加10亿元以上,大大增强了省财政的资金调度能力,特别是对农业、扶贫、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等资金的保障能力和对救灾、抢险等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大提高。

(三)推进了财政管理改革。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等项改革,是相辅相成、共同作用、互为条件的有机统一。我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顺利推进,支付系统平台的搭建,为财政其他改革创造了基础条件,也促进和带动了其他财政改革的向前发展,推动了财政管理的进一步深化。例如:集中支付要求科学地编制部门预算,实行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综合预算管理,细化预算项目和内容,实行政府采购、会议定点召开等,促进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全面、彻底落实到位,大大提高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访谈主持人:如何打造服务型政府是目前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作为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搞好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有那些举措。

刘克邦局长:

工作原则:“安全第一,服务第一”

六个增强,六个保持”,即“增强党性意识,保持政治上先进性;增强学习意识,保持思想上先进性;增强责任意识,保持工作上先进性;增强服务意识,保持作风上先进性;增强改革意识,保持创新上先进性;增强廉政意识,保持纪律上先进性”。

党员示范岗的具体标准:“五优”,即优雅言辞、优良服务、优先行动、优良秩序、优异成绩;

“五制”,即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规范操作制、安全保障制、绩效评价制。

 

访谈主持人:梅花香自苦寒来,据我们了解,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在培育和谐氛围,创建学习型机关很是下了一番功夫,请您介绍一下是如何组织开展这项工作的。

刘克邦局长:

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以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民族发展的主题。

我局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主线,深入思想发动,激活内在动力,统筹考虑干部职工学习的多样性和针对性,通过各种方式“靠学习带和谐”,“以和谐促学习”。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年初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年度学习计划,将每周四下午定为全局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时间,且每月安排了重点学习内容,确保了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为其他工作人员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尤其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学习,引导和辅导全局干部学政治、学时事、学法律、学经济管理知识和财政财务业务,与同志们总结交流学习经验,畅谈分享学习成果,极大地提高了全局同志的学习兴趣,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发动和调动大家以极高的热情投入到了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活动中去。

三是创新学习形式,通过丰富的学习活动安排使大家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能力和知识文化水平得到了大大的提高。

 

通过政治学习、组织生活会等方式认真学习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个会议精神使大家了解、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提高全局干部的法治意识。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到长沙监狱、湖南女子监狱和白马垅劳教所接受反面典型警示教育,通过听取蒋艳萍、刘雪梅等服刑人员和劳教学员的现身说法,使大家在思想上受到一次强烈震憾和洗礼,真正领悟到追求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对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思想认识和自觉性;前往新邵县太芝庙乡缅怀“新邵七子”,学习他们抗击山洪、援救百姓、牺牲自我的英雄事迹,并自编、自排、自演了以“新邵七子”事迹为背景的舞台剧《党旗在洪水中飘扬》,在全厅春节晚会中倾情演出,使每一个执政干部感知震撼,领悟责任。

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增强了大家的党性意识。如资助双峰县走马街镇雅安村毛学贤一家,四处联系,争取各方支持,帮助建起了一所住房,使其全家五口于2006年春节前喜迁新居,告别了多年来居无定所、寄人篱下、拥挤不堪的尴尬境地。

 

          (在双峰扶贫点慰问贫困户,献爱心送温暖)

定期组织开展“读书活动月”活动,评选优秀作品,并进行会议点评交流,使每个人,每一天,都能有所进步,思想觉悟和业务素养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还组织工作人员到平江、浏阳、长沙、双峰、郴州等地参观革命纪念地和纪念馆,学习英雄事迹,缅怀革命先烈,激发了大家爱国、卫国的革命热情。还有前往湖南省农业大学学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大家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对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了新的认识,并认真组织参加省财政厅主办的辩论赛且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参加羽毛球比赛争取到第四名,获得荣誉,使全局的团队协作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各个岗位,各个层面均能达成一种荣辱与共的默契。

 

 

          (缅怀革命先烈)

 

 

          (缅怀革命先烈)

访谈主持人: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百尺干头,更进一步。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各项工作将会有那些新的举措和安排?

刘克邦局长:

下一阶段,在取得前段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我们将在省财政厅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省直单位的支付改革,指导督促市县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当好参谋,搞好服务,规范操作,安全支付,确保单位用款需要,为促进我省财政管理与改革,严格预算执行纪律,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出贡献。

(一)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拓展改革范围。

一是将集中支付改革延伸到省直三级预算单位。通过制定方案,组织培训,完善支付系统功能,组织采购系统终端设备,开设零余额账户,基础信息数据入网等工作,2007年在地税系统长沙、益阳两市所属县级局实行改革试点,2008年扩大到全省地税、工商、质监系统县级局20%的范围,2009年省级所有三级预算单位全面实行集中支付。二是配合部门预算和非税收入管理,在三年内,按照财政部关于国库集中支付要“横要到边,直要到底”的要求,对省直所有预算单位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国库集中支付,对各预算单位由财政安排使用的非税收入资金逐步纳入集中支付,并规范操作,严格执行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三是积极指导和督促市县启动和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促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

(二)进一步完善、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健全财政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分级、分岗负责,完善内部操作规程,强化内部监控约束机制,确保国库资金安全运转和及时支付。二是完善、健全预算单位请款、用款和核算制度,严格预算纪律,规范支出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合理、节约、正确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法制化管理。在中央《国库资金支付条例》出台后,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实施细则和办法,依法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章,强化对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

(三)继续坚持“两个第一”,保证安全、及时支付。

继续坚持“安全第一、服务第一”工作原则,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运行和预算单位的方便、及时用款。一是严格把关,严明支付纪律,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监控力度。要求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改革规定,应纳入直接支付范围的支出必须实行直接支付。加强对授权支付的监督控制,坚决制止预算单位违反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会议定点规定和乱发津补贴、将国库资金转入单位账户等问题的发生。二是搞好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深入单位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单位意见,帮助排忧解难,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单位请款,及时办理,热情周到,方便快捷,确保资金及时到帐。三是优化升级网络系统,提高系统的规范性、安全性和与其它网络系统的可对接性,完善支付系统功能,提高网络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四)加强改革的协调、宣传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国库、银行、预算单位的交流与勾通,及时了解、掌握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成绩,交流经验,协商研究,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改革顺利向前发展。同时,利用一切宣传舆论工具,继续做好改革的宣传舆论工作,上下左右形成共识,争取各部门各单位的支持理解,创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和环境,贯彻落实好中央、省的改革精神,确保全省改革按要求全面完成。

(在希望的田野上,唱响湖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之歌)

访谈主持人:刘局长,非常感谢您接受湖南政务公开网的访谈,我们衷心地祝愿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各项工作在今后的日子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刘克邦局长:谢谢湖南政务公开网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请你们继续做好我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宣传舆论工作,争取各部门各单位的理解支持,为湖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管好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创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和舆论支持。谢谢。

(湖南政务公开网“政务访谈”主持人周君与刘克邦局长合影)

附: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职责

2002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正式挂牌成立,为隶属省财政厅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副厅级单位。具体负责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工作

一、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职责

(一)参与拟订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协助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

(二)负责审核省级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指导、监督省级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负责省本级工资统发工作。

(三)参与招标确定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参与监督代理银行执行委托代理协议。

(四)负责管理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办理国库集中支付记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和集中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指导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工作。

(五)研究制定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监督管理制度,监控、核查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编写国库集中支付监控信息报告和情况通报,受理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收款人有关国库集中支付政策业务的投诉。

(六)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市州国库集中支付机构的具体业务进行指导。

(七)办理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湖南政务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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