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学校首届二次教代会上,通过了《长沙理工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及《教职工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这两个办法的实施对教职工参与学校工作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对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是非常有益的,我们特将“两个办法”刊登出来,以飨读者 为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办学主体作用,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教职工参政、议政意识和民主监督意识,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意见》(教监〔2002〕1号)和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行校务公开的意见》(湘教办字〔2002〕3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校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全面客观、真实具体、及时有效的原则,规范实施校务公开。
第二条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校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部分院系领导、校内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为小组成员。研究、部署、领导校务公开工作,并向校党委和教代会报告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校务公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校务公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调查、收集、整理校务公开情况;指导、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实施校务公开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校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其组成人员为纪检、监察、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学校各党政职能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的具体实施并及时向校务公开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各职能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校务公开工作。
第三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决策、主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2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人才引进、人员招聘、评优评奖、晋职晋级、职务(称)评聘、奖金分配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3学校经费预决算、收费项目及标准、学校投资的教学科研项目,的立项及资助情况。各类公费出国人员及经费开支等情况。 4拟提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及结果。 5学校招生计划、政策、程序,考试的规程、纪律、录取标准和结果;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和代收代办的项目。 6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奖学金获得者评选,专升本,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奖贷学金的发放,困难补助的条件和结果等情况。 7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大型设备和大宗物品采购的招投标情况,以及工程验收决算和审计情况。 8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9教职工购(建)房、住房调整方案、程序及结果;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交纳情况,劳动保护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需要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第四条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教代会。教代会是学校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务公开的主渠道和有效载体。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学校应按要求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校行政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时,应有校务公开工作内容。 2专项情况通报会制度。通过校务委员会、教代会联席会、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民主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会议形式公开校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教代会主席团会议或教职工代表团团长联系会议进行校务公开的专项通报。 3校务公开公告栏。学校在东、西、侯家塘、黄土岭四个校区设立校务公开专栏,需要公开的事项在公告栏内张贴。同时,在公告栏旁边设立意见箱和公布监督电话。 4校务公开传媒工具。利用校内闭路电视、校报、广播和校园网等媒体进行有关事项的公开。 5校内文件等其它形式。
第五条校务公开的程序 1学校党政机关各处室根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校务公开内容,确定所负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校务事项,涉及多个处室的,由主办处室负责并协调。各处室要明确一名领导和一名干事负责校务公开工作,名单报学校校务公开办公室。 2根据公开的时间实行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通过教代会或临时召开的教代会联席会实行公开;属于常规性工作,要实行定期公开;属于长期性、阶段性工作,要分阶段公开;属于短期性、一事一议的工作,要随时公开。
来源:长沙理工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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