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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教育局全面推行校务公开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近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推行校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实事,取得了一定实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了校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在教育系统推行校务公开是进一步加快教育行政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促进教育行政管理及其工作人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依法行使职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教育系统要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教职工两个积极性;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自觉性;树立干部教师公正、高效、廉洁和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加强教育系统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我局自1999年对所属学校实施校务公开以来,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发了校务公开工作系列文件,同期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计划、组织落实、监督检查,要求各乡镇、学校成立相应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校务公开工作,把推行校务公开作为保证教职工当家作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规范教育行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已形成了局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干部、教职工积极参与的校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二、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建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校务公开是民主政治建设的系统工程之一,要使之有长久的生命力和实践性,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程序,有效运行。

    在实施校务公开工作中,我们注重推行“四个机制”设:

    一是积极构建校务公开运行机制。在教育局统一部署下,中小学校普遍建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财务、教务、教学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加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方案制定以及重大事情进行协调、指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有关事宜等。各学校还相应成立了由工会干部、教代组成的监督小组,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2004,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浏阳市中小学管理规程》,《规程》对学校领导体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总务管理等进行了统一规定,促进了学校办学的规范化。各中小学校围绕《规程》,建立健全了各项办事公开规章制度,如重大事项教代会审议制度、教职工聘任制度、教职工目标管理制度等。今年4月,我们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推行政务校务公开的通知》,就教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建立健全政务校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和基本要求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中小学校公开运行机制。

    二是不断完善校务公开监督保证机制。我们建立了民主管理责任人制度,确保校务公开落到实处;完善了教代会评估制度,努力提高教代会运行质量,充分发挥教代会作为校务公开基本载体的作用;实行了校务公开巡访制度,教育政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教育局法制监审科及特聘行风监督员不定期对全市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现场指导,及时反馈情况;设立了学校校务公开帐,随时接受上级和教职工群众的监督。今年上半年,我局在行政审批确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筹办单位和个人时,聘请了六位人大代表兼行风监督员全程监督,确保了我市国有民办学校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建立了校务公开评价激励机制。多年来,我们坚持实行校务公开考核评估制度,从领导重视、制度建设、廉政机制、民主管理、干部评议及档案管理等六个方面,全面评价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并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评价。同期,每年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校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和集体,进一步调动了学校参与校务公开的积极性。

四是建立了校务公开通报机制。针对社会和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反映强烈的问题,经常召开各种类型的情况通报会或以文件形式下发通报。如2005年我市三件公共卫生事件的通报和年度目标管理检查情况通报等。 

 

    三、结合实际,创新手段,明确了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市中小学校务坚持“两个公开”原则,全面推动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进程。

    一是公开内容。

    我们结合教育的实际情况,明确把广大师生和全社会关心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对“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做到了及时、真实、全面,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公开:

    1.教育和学校的重大改革、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的程序进行公开。近年来,我市先后对城区教育布局调整、“一费制”收费、高中“三限”、“两免一补”政策、中小学“双改”工 程、学校(幼儿园)等级评估等重大事项向社会公开。

    2.涉及干部、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除因保密因素不能公开的外,我们对干部教师聘(用)任、业务考核、职称评定、评先晋级、名师骨干教师评选等采取竞聘上岗、公开招聘、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三年来,我们先后评定各级职称2000余名,向市内外公开招聘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300余人,未出现一起投诉事件。

    3.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包括学生招生、升学、评优、评先、补助、校服采购等。如高中招生,我市坚持计内划块、指标到校、计外定员招生政策,招生过程全部向社会公开,有效杜绝了招生腐败。

4.对收费进行公开。近三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一费制”项目和标准,高中阶段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并向社会公布。

    5.对经费的收支情况实行职代会年度报告制。多年来,我们坚持实行年终教育经费报告审查制度,有效杜绝了财务管理漏洞。

    6.对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项目招投标进行公开。2005年,全市“双改”工程共有358项,涉及金额4900余万元,我们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节约资金360余万元。全年通过公开招标装备电教设施1 778万元,节约资金200余万元。

    7.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公开。多年来,我们每年与机关科室正职及基层学校校长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

    8.对基建工程、专项资金、干部离任等实行审计制度。一直以来,我局监审科坚持对重点基建工程、教育基金和其他专项资金以及中小学校长任期或离任实行审计,有效杜绝了经济犯罪。

    二是公开形式。

    校务公开形式的总体要求是:群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便于群众了解、办事和监督。

    一方面,运用局域网进行校务公开。浏阳教育信息网站和各个学校校园网是我市校务公开的最主要形式。浏阳教育网站自2002年开通运行至今,网络设施不断完善,网站内容不断更新,信息内容目前已达2.1万余条,日均访问量达9000余人次。教育局文件、通知及各类信息一律上网发布、公开,电子政务工作正逐步走向普及和成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校园网站和网页297个,中心完小以上学校建网率达100%。校园网不仅为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提供方便,也为校务公开及社会监督教育工作提供了方便。

    另一方面,设置校务公开栏。各级各类学校大都设置校务公开栏,定期公布各类校务工作。公示栏要求做到“两有”、“三挂牌”、“四上墙”。“两有”就是有举报电话、有投诉窗口;“三挂牌”就是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上墙”就是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和程序上墙、办事结果上墙。凡对内公开的事项,主要通过公开栏、板报、通报、会议等形式公开。公开的形式要求多样化。对于长期性、稳定性的公开项目,要编印校务公开指南,发到群众手中;对于需要社会公众了解的临时性、变动性的公开项目,主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公开。对重大事项一事一公开。各学校大都建立了规范的、固定的校务公开专栏,在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籍并公布举报电话。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每学期都要召开一次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小学和初中普遍使用学生收费监督明白卡。

    此外,我们还通过教育信息网“局长在线”栏目及主动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教等形式进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四、强化监督,狠抓落实,校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多年来,我们坚持将校务公开工作的检查与指导纳入开学工作检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校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把此项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同时,明确各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和特聘党风廉政监督员作为监督此项工作的责任人,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执行情况。

    另外,我们配合省、市教育行政及物价部门就“一费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学校都能认真贯彻执行“一费制”有关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规定收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出严肃处理,如去年共清退市直中学多预收的费用及乡镇中小学不合理的特长培训费、搭餐费、单车寄存费等56万余元。今年,我市高中招生严格按执行省市  “三限”政策,通过教育网站、浏阳日报等媒体及时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多年来,校务公开使我们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更加透明,更加规范,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学,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师德师风建设,强化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获得了社会和家长的一致好评。2004年,我局以97票赞成、7票基本赞成荣获全市人大代表评议最满意单位殊荣,教育局机关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目标管理考核红旗单位。

    今后,我局将按照上级的要求,以创建“示范点”活动为载体,继续将推行校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其在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规范全市办学行为,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来源:浏阳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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