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隆重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半年多来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对明年我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
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责任、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和基础工程,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许云昭指出,今年上半年,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我省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益阳沅江市开展了新机制改革工作的试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共投入免杂费资金14071万元,使2571所农村中小学校62.9万名学生全部享受免杂费政策;同时落实免费教科书资金2100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431万元。新机制的实施,使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明显增加,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中小学乱收费得到有效治理,广大农民的教育负担切实减轻,试点市县区因贫辍学的现象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巩固率明显提高。
新机制改革不等于全部由中央、省里包
“十一五”期间,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将投入95.9亿元(不含免费教科书资金),2007年投入19.23亿元,其中中央承担61%,省级承担26.1%,市级承担3.9%,县级承担9%。在经费上,中央和省里比,中央拿大头;省级和市县比,省里拿了大头。为进一步加大对39个国扶县、省扶县和少数民族县的扶持力度,省里还决定从2007年开始,免除39个贫困县县级应负担的资金,改由省级统筹。
“新机制改革不等于全部由中央、省里包,地方政府不能因为中央、省里给了补贴,就减少自己的投入责任。”许云昭针对在改革试点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强调。从试点县市区情况看,部分县市区将原本用于教育的投入顶抵了新机制资金;省政府出台的一些投入政策,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教育的不低于60%,其中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不低于10%”等在一些地方也打了折扣。“这种情况必须坚决杜绝”。
实施范围适当扩大,包括在城市的农村学生
许云昭在讲话中还指出,根据试点反馈情况,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省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的基础上适当扩大新机制实施范围。一是把由于统计口径原因填报为“城市学生”的农村学生纳入免杂费范围;二是把由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并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民办学校中就读的农村学生纳入免杂费的范围。特别是对在民办学校中就读的初中、小学学生,只要是政府委托承担、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办学的,就应该一视同仁,确保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个不漏地享受免学杂费政策。
绝不容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许云昭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收费政策,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项目,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他还要求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新机制改革收费管理文件,明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和各种基本办学支出,一律在财政安排给学校的公用经费预算中开支;学校不得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2007年春季中小学课本价格将比今年春季降低15%以上;不得变相提高住宿费标准。他还特别重申,实行新机制后,学校除代收课本费(享受免费教科书学生除外)、作业本费和需要搭餐、寄宿的学生的搭餐费、寄宿费以外,不得统一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建立“校财局管”新体制
在讲话中,许云昭还要求改革中要大胆探索“拨付及时、监管到位、方便快捷”的“校财局管”路子。学校各项收支要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暂时没有条件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的地方,要按照“校财局管”的要求,加强新机制资金的管理,在县级教育局或财政局设立教育经费集中核算分中心,按照“四集中”(集中开设账户、集中结算、集中核算、集中档案管理)的办法,集中管理中小学会计核算业务,各学校只设报账员定期报账,从体制、机制上防止支出混乱和挤占挪用现象。对挤占、挪用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拖欠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以及不及时修缮危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确保新机制改革实现预期目标
许云昭表示,省政府今年初成立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州)、县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有关部门当前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和学校做好落实新机制的有关工作,做好在校学生、办学条件、教师数量、教育经费需求等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抓好新学期免收中小学生学杂费、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工作。
各级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省里将派出督查组,年底在全省开展督查,重点督查预算编制、经费安排、校财局管、政策培训和宣传、治理乱收费等工作情况。通过督导和其他各种检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使新机制成为德政工程、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