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中南大学、湖南大学自主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湘价费〔2007〕33号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 你们《关于收取保送、自主选拔录取生等报名考试费的请示》、《关于收取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请示》、《关于收取研究生复试费的请示》和《关于招生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的文件精神和“以考养考、统筹考虑”的原则,根据你们学校自主考试的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同意你们对参加你校招收保送生、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员、自主招生选拔考试及硕士研究生复试、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收取考试费,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考试收费标准。 1、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本科选拔,每生200元。 2、艺术特长生、地质工程专业单独招生本科选拔,每生100元。 3、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每生80元。 4、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获硕士研究生学位的考生每生300元,同等学力的考生每生450元。 二、以上考试费均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后另行报批。 三、请你们接此批复后,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来源:湖南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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