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上午的汇报,阅读了省部属医院的发言材料,我有三点感触:一是省卫生厅、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对行风建设是重视的,不断地在下力气抓这件事。今天召开如此大的会议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据说召开这样的会,让大家来汇报和揭摆问题是从未有过的。当然,更重要的是要看会议之后的动作和效果;二是我省医疗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取得明显进步,总的趋势和主流是在朝着好的方面转变;三是从今天通报的案例和大家汇报的情况看,行风建设依然问题不少,要实现从根本上遏制不正之风的目标要求,还有相当长的距离,还要下很大的力气,可以说是任重道远,不可懈怠。
医疗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是一个共同的,也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在这一点上,没有公立医院、私立医院之分,也没有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之分,都应该重视行风建设。医疗卫生事业是公益事业,医疗机构是社会的窗口,涉及的面广,涉及的人又是多层面的,加上受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局限,医疗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需要持之以恒地作出努力,期望通过一两次治理整顿行风就基本好转,是不现实的。建设好的行业作风、既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又是我们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尽的责任,也是医疗机构赢得患者信任、赢得社会尊重的重要基础。一个作风污浊,信誉低下,服务恶劣,医疗水准不高的医院,是不会有生命力的,很可能随着竞争的进一步加剧,既有的地位和发展空间都会逐步萎缩,到最终消失,全体医务人员特别是政府举办的医院的医务人员要牢固树立起这种观念,作为医院的负责人特别是院长和党委书记更要有这种意识。
这些年来,全省在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方面,省卫生厅也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好,作了不少工作,采取了很多的措施,查处了很多的案件,应该说,工作是努力的,也是尽责的。前年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交叉考核,省卫生厅排在第一类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得到了卫生部的充分肯定,第一年就完成了中央纪委提出的“765”目标要求。对一些案件的查处,省卫生厅党组的态度是明朗的、坚决的,调查核实也是及时的。但不能否认,我省医药行业作风建设仍然存在着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意见较大,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大查处力度,加大规范力度,高标准、严要求,大胆创新,积极改革,综合治理,从源头上纠正和治理不正之风。对这项工作一定要全面、客观、公正的作出评估。要把卫生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放到整个社会风气中去看待,去把握,不正之风问题,卫生系统有,其他行业同样存在。不要一讲问题,就都是问题,一团漆黑,一讲成绩,就芝麻大的事也都是成绩,搞锦上添花。
应当肯定,我省绝大多数医务人员的品德是好的,作风是正的,责任心是强的。有的一台手术要站几个小时,有的甚至是十多个小时,要全神贯注,不能出问题,这也是我亲临其境所观察到的。我们在办公室,坐几个小时,累了还可以走一走,找几个人聊一聊,他们就不行。医生成天面对的是流血,面对的是死人,面对的是抢救和无休止的喧哗,有人说他们是“冷面人”,我认为,从这一点来讲,他们是可亲可敬的人。当你包括你的亲朋好友被医生从死亡线上抢救过来的时候,当你久治不愈的重症被治愈的时候,你就会对医生充满感激之情,对医生的怨气消失的一干二净。医院的院长也有一本难念的经,面临的困难不少,说是政府举办的医院,但政府补贴不到位,医务人员的工资政府也不能全保,事业要发展,建设要搞,设备要添置,几百几千人要生存,怎么办,要靠自己救自己。市场竞争激烈,医院条件差,待遇低,人才留不住,没有人才,医院失去顶梁柱,患者的病治不好,事业也发展不了。对这些,院长、书记不得不考虑,院长也不是好当的。既然是政府的医院,政府及其部门就要给予医院以支持和理解,使其名副其实,要么你就不要办那么多的政府医院。
光讲理解还不行,还要严格要求,也正是因为你是政府举办的医院,是政府面向社会的一个窗口,从某个角度讲,是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我讲上面这番话,丝毫不是要袒护、包庇、纵容医院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讲也确有一些医院的领导思想不端正,不是贯穿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在政府医院这块招牌下做着违法违规违反政策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对一些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不敢抓、不敢管,怕得罪人,甚至说情袒护,搞单位保护主义;也确有一些医院的领导市场经济意识很强,但法纪观念很淡簿,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单纯考虑自身利益,不照顾患者的利益,单纯考虑经济效率,不考虑社会效果。也确有一些医务人员,包括极少数教授、专家没有职业道德,经不住利益的诱惑,收受红包礼金礼品,索要开单提成,接受患者高档宴请,有的可以说是贪得无厌,见钱眼开。对这类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引起高度重视,如果任其滋长,我们医院的声誉、医院的发展、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就会被这些人断送掉。当前,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群众反映最多的是两个方面:
一是乱收费,高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有的病人一天收到的收费单比处方单还多。省里前年考虑了医疗机构收费方面的诸多因素,在举行听证会的基础上,对医疗服务收费作了调整,虽然检验费下调了,但其他收费作了调整,整体是适当提高了。在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你还在乱收费,这是极不应该的,严格地讲是违法违纪的。这次通报的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就是典型的乱收费。患者住院21天,医院多收患者8100多元。这个举报我批了要查的。先不说你故意乱收费,至少是管理不到位,多收患者8100多元钱,一个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一年能得几个钱。今后,对乱收费问题,无论是哪个医院,也无论是哪个人,一律依法查处,该罚多少就罚多少,该追究责任的就追究责任,只认规矩,不认人情,没有任何理由可讲,不然,政策和纪律哪有严肃性可言。
二是收受“红包”礼金和索要开单提成问题。有人认为,患者“红包”收不得,“开单提成”是企业给的,收了不会有事。如果这样看问题,就是大错特错。“红包”也好,“开单提成”也好,回扣也好,性质都是一样的。对这类问题,决不能容忍,决不能迁就,必须严肃处理,对收受红包礼金,索要开单提成数额较大、情节恶劣、影响很坏的医务人员,不管是谁,一经查证属实必须依法依纪依规,从重处理,该开除党籍的开除党籍,该撤职的撤职,该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该吊销执业医生证的吊销执业医生证,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不下“重药”,就杀不住这股风。对发生大面积收受红包礼金、索要开单提成费等不正之风的医疗机构,单处理医务人员还不行,还必须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责任,着重追究三个人,一个是院长,一个是党委书记,一个是纪委书记。院长是院长的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委书记的责任,纪委书记是纪委书记的责任,要各负其责。不作为,引咎辞职,乱作为,责令辞职。设立纪委、监察室,设立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这两个职位,就是要你履行监督职责,不然,要你干什么。你想当官,又不想履责,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我们有的医院纪委上级把举报交给他们,并责成他们调查,结果他没有一个查出来的,说没有这回事。是真的没有,还是没去认真查,不敢查,或者业务能力不行查不出来。今天,我不得不讲句硬话。今后,上级交给你案件线索,你如果不认真查,搞虚假报告,同一件事、同一个人、同时期收的钱,我查出来了,我就要向你的上级提请考虑你是否还能够当纪委书记。对搞商业贿赂、非法促销的企业也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的、经济的处罚。卫生行政部门对这类问题的处理,一定要态度坚决。但在坚决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政策,着力依法查处那些屡纠屡犯、数额大、影响坏、情节恶劣的大案要案。出了问题,认真对待、积极整改就是好事。有的医院实行经济承包制,规定要销多少药、完成多少住院病人指标,完成多少利润,这些指标的完成与利益的分配挂钩。改革是必要的,但我提醒,要注意防止利益驱动下的违法违纪,要着眼长远、着眼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把医院的发展与行业作风的建设有机的统一起来,结合起来。当然,也要防止吃“大锅饭”,在利益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做多做少一个样。
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这是纠风工作的原则。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卫生行政部门责无旁贷,但更重要的是,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必须切实负起主抓的责任;管好自家人,正好自家风,单靠专项治理和纪律约束也是有限的,还要从源头上,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去加以治理。医院要实行岗位轮换,分管院长、相关科室、重要岗位人员要定期轮换;对药品销售情况要进行监控,相互制约,形成监督链,不允许医药代表进医院非法促销;对医生开处方药的品名、数量按月予以公示,接受监督。总之,各医疗机构要针对问题,多想一想制约的办法与措施,把存在的问题解决好。
来源:三湘廉政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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