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长沙市的参保人员到三级医院住院必须支付1115.4元的起付线才可以享受医保,今年12月1日起,只要支付915.4元便可享受到医保待遇了。长沙市医保起付门槛再次降低,此举将使市本级70万参保人员受益。
昨日,长沙市医保中心宣布了降低首次住院起付标准、提高大病医疗互助最高限额及降低费支付门槛、提高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划入比例等一系列医保新政策。据测算,实施上述新政策,医保基金共需增加支出3700万元。
以降低起付标准为例,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结算年度内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一级医院686.4元、二级医院858元、三级医院1115.4元,分别降低200元;第二次住院按调整后起付标准的50%支付起付标准;第三次以及以后住院均按调整后标准的30%支付起付标准。
据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调查,2005年的住院人次50834人次,假定能将住院人次控制在这个水平,按历史数据测定的入院次数比率即每年住院一次的人数占总人次的70%、二次入院率占20%、三次入院率占10%来估算,并考虑2006年的住院率比上年增加一个百分点,这次将起付线降低200元后,初步预测统筹基金将增加支出近1000万元。
“在此前的调查中,有参保人员反映医保待遇较低,个人负担过重,因此这次政策调整在医保基金承受范围内大幅降低了参保人员负担。”长沙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分析说,实行以上政策有三方面的资金保证:一是当年基金结余;二是增收节支:三是大病互助基金不足时以历年累计结余弥补。另据透露,长沙市在适当时候会考虑与省直医保征收标准接轨,提高大病互助收费标准30元(从现行的每人年60元提高到每人年90元),这也可为医保基金结余提供资金保障。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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