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7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省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政务公开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使我局政务公开的氛围更加浓厚,领导更加有力,内容更加具体,范围更加广泛,重点更加突出,监管更加到位,有效地提高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为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政务环境,为提高机关的执政水平、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我局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三个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组织领导到位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成立由局长刘爱才任组长,副局长蒋新祺、总工程师江涛任副组长,办公室和信息办具体承办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县局也相应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与办事机构,明确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在系统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确保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措施及时在基层得到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政务公开有部署、有安排,下发文件,开会部署,特别对个市、县直属技术机构提出严格的考核制度,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到位
在系统内部,设立了联络员和信息报送点。各市州都有政务公开联络员,通过电话、网站、电子邮件报送情况反馈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动态。在系统外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座谈会、政策宣讲会等形式,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广泛宣传,使企业明确通过何种途径能够更加全面、及时地了解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服务措施和工作纪律等情况,产生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制度措施到位
制定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大厅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对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领导组织机构、内容、程序、时间作出了具体规定,建立健全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
一是实施首问责任制。为进一步增强省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凡是到我局办理技术监督业务或投诉、举报、咨询、联系的服务对象,第一个接待或接受询问的在岗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负责办理。
二是实施一次告知制。受理大厅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程序、期限、条件、依据等情况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的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是实施限时办结制。申请人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工作人员可以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期限向当事人作出承诺,承诺期限为办理的最终期限。
四是实施服务承诺制。对企业实行服务承诺、急事急办制度。对规范守法、诚信度高的企业实行“绿色通道”、直通式报检制度。
二、突出重点,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透明
(一)、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在政务公开内容上,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及法律有规定的以外,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原则上一律予以公开。根据我局的工作性质,政务信息公开分为对社会公开和系统内部公开两部分。对社会公开部分,分为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技术监督局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办法;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及岗位责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受理单位、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审批结果等“八公开”。对系统内部公开部分,分为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执行情况和重大问题的决定;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人事任免及奖惩;年终考评结果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系统内部的其它重要事项等6大项。
(二)、完善政务公开渠道。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面向社会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受理大厅遵循公开、及时、高效、便民的原则,设置公告栏,安装服务热线电话,在受理大厅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对外公示办事程序,受理程序、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
(三)、规范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的内容。下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科学确定公开的时间。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做到常规性的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的工作长期公开。三是突出公开的重点。坚持把重大政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物,以及群众关注多、疑点多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优化政务公开的流程,重点把好三关。第一,审核关,坚持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一律予以公示,对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予以严格限制。第二,公开关,对决定的事项,按照其公开的内容、性质、时效、影响范围,确定公开方式和公开范围,并及时予以公开,对已经公开内容,按照规定适时予以变更、取消。第三,评议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监督考核的内容,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适时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评议,并将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挂钩,与行政执法责任制挂钩。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一)、建立了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质监服务、信息查询、下载中心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设立局长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2、有效发挥媒体作用,开通了政务公开查询电话,12365打假举报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在湖南日报、湖南经济电视台、潇湘晨报开办局长热线咨询政务活动,进行事务公告、政策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建立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依法监督
(一)、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为把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对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同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通过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
(二)、建立监督奖惩机制。为加强对全系统政务公开的检查监督,重点落实了三项制度。第一,内部检查监督制度。采取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工作汇报与实地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各市、县局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第二,外部监督制度。采取党政机关负责人和服务对象发放行风建设意见公开信、同企业签订服务承诺书、聘请监督员和定期到企业走访座谈等形式,拓宽社会监督。聘请了44名行风监督员,每年对政务公开、执法监督、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制作了载有举报电话、网址、地址、邮编等内容的“投诉中心”标牌,悬挂于受理大厅,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信访投诉的受理、调查、反馈和处理制度。第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下发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对各环节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一套有效的责任追究、检查、登记、反馈制度,对拒不执行政务公开和在政务公开弄虚作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进行认真查处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08年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列为今年工作重点任务。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注重实效,规范公开形式,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一步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对每一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
三、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抓好网站建设,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拓展网上公开的范围,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都及时、主动地公开,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2008年开发计量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网上审批、公开软件,开展网上审批,网上“阳光执法”。
四、加大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考评制度和追究制度,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五、加大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质检技术机构的监督,开展行政许可专项检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考核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政务公开相关意见及建议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部门,政务公开特别是行政许可的程序、能力及监督,更是与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根据我局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及建议:
1、必须因地制宜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许可工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有其特殊性,下面有大量的技术审查,同时,审查与生产经营一同进行,有的审查涉及到几个部门。因此,我局注重依据实际,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按照《行政许可发》第42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以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之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起规定。我局的计量、锅炉行政许可情况复杂,特殊,需专家鉴定,并需实地审查;锅特种设备处的11项行政许可都是由国家局发证,2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很困难,所以,有的不止30日。还有,技术审查难以做到审查人员不与行政相对人见面,对于许可程序复杂的建议放宽时限。
2、行政许可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我局行政许可项目比较多,情况比较复杂,与其他部门相关联问题较多。如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的核发,根据《计量法》规定,需要到工商办理营业执照,再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而工商部门有关规定,先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这种情形特种设备项目也有很多。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格认定,实施机关是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单位。经协调达成一致,由省质监局受理,三家部门研究加盖三个部门公章,省质监局送达。这样的办理,很难做到20日内办结,对这类问题,建议研究具体的办法。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来源: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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