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07年12月25日
2007年,我厅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紧紧围绕促进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要求,以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提升行政效能,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从进一步清理、规范商务行政审批项目入手,努力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转变商务管理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措施来抓,做到了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增合力,以公开树形象,从而有力地推进了商务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
厅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一贯高度重视,切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多次专题或结合其它工作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2007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指示精神,我厅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先后对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党组书记毛叙保同志担任两个领导小组组长,作为本单位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监察室负责监督、受理投诉及实行责任追究,世贸处负责制度规范、清理行政执法项目、梳理执法依据等,较好地发挥了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二、进一步清理行政执法项目和依据,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厅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机关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 2005年底至2006年,我厅对执法项目进行了清理。截止2006年底,我厅共有行政许可项目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3项,由我厅审核、商务部审批及备案登记的办理事项31项。2006年底至2007年,国务院和商务部又出台了一大批商务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赋予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一些新的行政执法权。根据这一新形势的要求,2007年我厅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了执法项目和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一是在2006年初步清理的基础上,对执法项目和执法依据进行了进一步清理。厅机关各处室对2006年以前出台、目前仍有效的商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执法项目及2006年以来商务领域新出台或作出修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项目再一次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清理。2007年8月底,将具体行政执法项目和执法依据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2007年10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向社会公布,我厅清理后的行政执法职权包括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59项、其他行政行为41项。二是在行政执法项目和依据梳理工作的基础上,厅机关各处室按省政府法制办制定的格式,对每个行政执法项目制定了具体工作程序,都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和岗位。三是将行政执法项目和执法依据制成文书和电子文档留存,并在湖南省商务厅公众信息网和湖南日报上向社会公布。四是明确厅世贸处对这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保证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通过对行政执法职权和依据的梳理,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商务系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全省商务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2007年,我厅对厅机关的各项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和完善。涉及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包括:《商务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制度》、《商务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商务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商务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商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商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商务行政执法投诉办理制度》、《商务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程序规定》、《商务行政处罚办法》、《商务规范性文件办理制度》、《商务网上咨询投诉管理制度》、《商务行政效能监察制度》等。目前,我厅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2007年,我厅加强了对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一是对各市州县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评议考核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努力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内容、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形式要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健全和行政执法的组织领导,经得起同级人民政府的评议考核,争取好的评议考核结果。二是按内设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特点,制订《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积极开展对内设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将厅内设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公务员考核等结合起来,从而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一)统一行政许可文书格式,启用行政许可文书专用章。一是建立统一的行政许可文书格式,从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登记,到行政许可决定送达整个过程,启用统一的行政许可文书格式。包括: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登记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有关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告知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延长行政许可办结时间审批表、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公告、实施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行政许可决定送达回执、撤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注销登记表等15种行政许可文书格式,和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流程。二是启用“湖南省商务厅行政许可文书专用章”,根据职责要求和范围,行政许可的文书上一律使用行政许可文书专用章,行政许可批文及证书仍使用厅行政章,专用章由厅政务公开中心管理和使用。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公告的全过程,严格按规定要求办理。一是坚持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对外,内部流转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二是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理;三是严格实行一申请一许可;四是加强申报材料的法律效应审核。
(三)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设立厅行政执法档案室。按照“一个具体许可事项建立一个许可案卷”的要求,行政许可主办处室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后,按照统一卷宗格式,制作案卷建档和归档。每季度末移交厅行政许可案卷档案室统一保管,相关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自己的备查资料库。
(三)加强厅政务大厅建设。完善政务大厅功能,设置电子触摸屏,摆放有关资料,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供办事人员现场办理申请事项,查询有关办理信息。进一步提高大厅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
为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提高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其它办理事项的办事效率,强化行政许可等事项办理的规范管理,我厅先后建立了湖南省商务厅机关办公内网和公众信息外网。厅机关办公内网加快了厅内信息的交流和沟通,新开发的湖南省商务厅公众信息网于2007年4月开通使用,为省、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均开设了站群。截至11月底,共发布信息8989条,访问总量为28万次。8月,全省商务系统数字化办公平台的开发顺利完成,并正式投入运行。11月初,我省商务系统行政执法以及政务信息公开的网上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以及湖南商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开发基本完成,分别在数字化办公平台以及公众信息网上投入运行。凡能进入电子政务系统办理的事项,一律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处理”及“外网公布”的办事流程办理,并建立起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其它办理事项的电子档案,保证有关事项办理过程的可监督性及资料完整性。
截止12月底,投入运行的我省商务系统行政执法以及政务信息公开的网上管理系统已登记各类企事业单位274家,网上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以及其它行政行为等事项475项。1-11月,全省商务系统数字化办公平台共发布政务信息2248条,发布通知公告1881条,办理发文658件。目前湖南省商务厅公众信息外网已经成为全省商务系统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准备工作
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颁布,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及时制订《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毛叙保同志任组长,王剑虹、罗双峰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由李心球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处室(中心)明确一名信息管理员,负责本处室(中心)的政务信息发布、更新和管理工作。
明确信息公开的十项主要内容:一是机构职能、值班电话;二是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类规范性文件;三是行政执法事项、办事程序、申请书示范文本、审批内容、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和办理流程等;四是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五是商务运行的主要数据、情况通报;六是面向社会适用的各类文件;七是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八是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九是接受企业和群众的投诉及处理情况;十是政务公开及其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多渠道建立公众获取信息的场所。一是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利用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扩大网上查询、咨询和投诉等服务范围;及时公开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及时更新发布内容。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和接办件,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公开我省商务事业发展、产业政策及政务信息等内容。三是提高公开电话、网上投诉的处理效率,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咨询等情况及时答复,进行有效沟通。做到回复准,处理效率高,群众满意。四是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网络在线等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五是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定期发布商务运行情况、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等。六是完善政务大厅的功能,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及时发布信息,摆放有关资料供办事人员查阅。七是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我厅公开信息,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建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各项有关制度。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信息必须进行内容和保密方面的审查,由分管厅领导批准后,才能对外发布。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确定。二是建立信息公开投诉处理机制。由监察室负责处理有关政务公开的投诉,在收到投诉后,根据投诉内容,交有关处室(中心)、单位具体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催办、督办。有关处室(中心)、单位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或直接回复,对需要在门户网上公开回复的事项,须经分管厅领导批准后由监察室回复投诉人。三是建立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实行首问责任制、办事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反馈回应制。四是建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侵犯群众知情权,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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