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湖南省林业厅
今年来,我厅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服务项目建设,有力的推进了本厅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行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林业工作自身特点也迫切需要推进政务公开。林业工作涉及面广,许多工作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是服务社会的窗口,因此,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水平,对林业系统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加强对全省林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厅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葛汉栋同志为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厅长胡长清同志为副组长,厅有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处。厅机关有关职能处室明确了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建立了政务公开责任制,厅长对全厅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厅长按分管的业务范围分工负责,各处室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利用各种媒体公开政务,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实行政务公开,就是为了使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这三权之中,知情权又是基础。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参与、监督就无从谈起。
我厅在林业厅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安装了一套触摸屏系统,将省林业厅的职能划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以及各处室职能、我厅实施的许可、审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等内容,全部储存在内,公开提供给来办事的人员自由操作查询,群众可通过此系统了解到我厅的基本情况。
加强网站建设,不断丰富内容,提高我厅工作的透明度。对政务信息的公布,我们主要通过湖南省林业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全面公开行政管理中方方面面信息,开设了电子政务,提供专业服务,与群众建立起了沟通渠道。为全面、及时、真实地推进政务公开,我厅将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重要文件,以及我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重要通知等,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基本上都公开上网,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情况。从2005年7月1日起,对林木采伐证、木材运输证等许可项目在全省全面实行了网上办理。通过网上电子办证,不仅改善了管理手段,规范了管理行为,提升了管理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还在加强监督、有效防止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依法行政
为规范行政许可运作程序,严格按制度、规则、程序办事,做到依法、依规办理,我们先后草拟下发《湖南省林业厅关于为了进一步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通知》、《湖南省林业厅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在全行业正确贯彻实施行政许可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法律责任。为了对我厅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有效的纪律监督,省厅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政府审批事项监督管理的通知》,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提出了四点明确的要求。
同时,在审批管理上全面加强监督和管理。厅监察室设立投诉电话,受理申请人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核查。经核查情况属实的,由监察室责令有关人员改正,予以告诫或依法依纪处理。
积极认真办理“两会”议案、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与代表委员沟通也是我们宣传林业政策、听取意见建议的过程。
在湖南林业信息网上设立厅长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近年来,我厅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加强了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推进了依法行政,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今后我们打算:一是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湘办发[2006]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二是要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四是通过示范带动、指导督促、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全省林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来源:湖南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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