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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湖南省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07年,省国资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近期,我们根据湘公开办明电〔20072号文件的要求,对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特点和做法

(一)认识统一,领导重视

省国资委建立伊始,就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委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领会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委党委、行政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把它作为加强机关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的重要手段。对政务公开工作,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并安排了一名委领导具体负责,委办公室具体承办。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指标,进行检查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委坚持制度先行,出台了《省国资委政务公开实施暂行办法》,以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建设:一是公开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包括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以及委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公开透明,让政策法规广为人知。通过公开政策,将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确保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省属国企改革和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二是公开各项业务的办事程序。包括各项工作业务流程、办理期限、所需资料等等,既方便了外来办事人员,又进一步规范了委机关的工作行为,有效防止了工作随意性、盲目性、无序性,确保了办事的规范和效率。三是公开机关各处室工作职能。让外来办事人员清楚明了地掌握情况,杜绝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四是公开督查督办结果。采取定期督办和专项督办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并在全委范围内公布督办结果,进一步强化了督查、督办对工作的促进作用。五是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竞争上岗作为委机关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方式,将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拟任方案、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均在委内实行公开。自2004年省国资委成立以来,已先后三次在机关内实施了处级干部竞争上岗,确保机关干部选拔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把握关键,抓好落实

    在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工作程序和过程环节的公开,通过抓关键,带全面,在各项具体工作中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一是引入专家论证、咨询程序,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体系,按照规划投资、预算财务、业绩薪酬等三个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将专家委员会的论证、咨询作为关键程序,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二是在改革中坚持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操作,把握好改革的关键环节。尤其是抓好资产处置工作,保证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选聘公开公正、产权转让公开进场交易,确保国有资产有序流转而不流失。三是抓住关键程序,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有情操作”的原则,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把握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中的关键环节: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审议企业改革方案时,重点审议职工安置和经济补偿方案;认真研究职工的社保接续和处于停产状态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并开辟多种渠道,促进就业。

(四)措施得力,形式多样

2007年,我们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扎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对全委的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汇编成册,发放到委机关各处室。二是收集整理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政策法规,编印了《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制政策法规选编》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文件资料选编》,以及《省属国企改革服务指南》等资料,并分别编制了资源枯竭矿山企业和非资源枯竭矿山企业破产预案的范本以及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具体方案的范本等,发放给各处室、各监管企业及改革办各成员单位,切实做好政策法规的公开工作,增加政策的透明度。三是为国企改革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由于委机关办公楼是多年老建筑,无法设置政务服务大厅,因此,我们把改革办的所有部室集中在二楼办公,为改制企业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四是设置了政务公告栏。在一楼大厅专门设置了公告栏,对人事任免、奖惩等重要事项,及时予以公布和公示。五是实行了网上政务公开。建立了门户网站“湖南国资网”,开设了“信息总汇”、“政务公开”、“政策法规”、“领导之窗”、“国企改革”等栏目,定期更新内容,对政策法规和国企改革、国资监管动态适时进行公开,并开通了领导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和网上投诉。

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政务公开的良好开展,有力推动了我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是促进了省属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国企改革在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重重困难,进展顺利,发展壮大、转制搞活、关闭破产、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离办社会职能、离守机构移交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大力加强国资监管工作,全省地市国资监管机构组建完成并开始履行出资人职责;大力开展国资监管“四三二工程”建设,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国资监管工作逐步规范,省属监管企业的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委机关各处室坚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程序办事,各项业务限时办结,工作效率和质量大大提高。

三是促进了机关建设。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干部的服务意识大大增强,工作业绩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初步安排

委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机关成立时间不长,各项工作千头万绪,政务公开工作也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一是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有少数部门和干部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现象;二是政务公开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拓展。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2008年,我们计划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紧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工作条例》施行的准备工作。认真对照《条例》,按照系统化、标准化、电子化的要求,做好我委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的修订工作,及时在我委网站公布。进一步明确委机关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认真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并抓好落实。首先,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都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全面、及时、真实地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尤其是要积极推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其次,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人而异地实施公开,保障和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审议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积极构建公开办事的网上平台,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第三,进一步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实行动态公开,严格审查,构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和制度。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和网络。会同委纪委、监察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目标责任考核,出台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逐步加大考核力度。同时运用多种形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接受全社会监督。


来源:湖南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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