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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湖南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07年湖南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07年,我局按照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统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创新统计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大力实施“阳光统计”工程,推进了统计依法行政,提高了统计办事效率,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了统计事业发展。

一、2007年我局统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我局非常重视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统计依法行政、促进科学统计、构建统计和谐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各单位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带头依法行政,带头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进一步转变统计工作职能,形成一套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统计行政管理体制,通过政务公开这个平台,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改进机关作风,更好地规范和制约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保证干部队伍清正廉洁。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省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政法处,牵头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明确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具体事项和要求。

2、拓展公开内容,提高开放程度。我局统计政务坚持“宜放则放”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家庭单项资料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情况外,其他统计政务都要求一律对外公开。今年,我们重点抓了6个方面统计政务的公开:一是抓机构职能和联系方式的公开。二是抓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三是抓统计行政许可项目的公开。向全社会公开统计行政许可的审批条件、受理方式、办事程序、办理结果和投诉渠道。今年我局建立了《湖南省统计局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等6个统计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程序,同时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实行一站式办理,方便统计行政相对人办事。四是抓统计产品的公开。为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统计产品的数量,提高统计产品的质量,及时将月度、季度、年度的经济社会统计资料向社会公布,实施阳光统计。五是抓统计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的公开,向当事人公开做出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程序。六是抓干部人事政策和干部的调配、使用、任职的公开。

3、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实用便民。一是建好政府统计门户网站《湖南统计信息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统计政务公开的载体,使统计政务公开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了适应形式和发展的需要,今年我局在政府统计门户网站上新辟了“新兴工业化考核”、“节能降耗考核”等专栏。网上政务公开注重抓好三个方面:第一,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及时在湖南统计信息网上发布、更新重大统计行政决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公布经济社会主要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和统计调研分析报告等各类重要政务信息;第二,注重强化网上办事功能,加强网站服务窗口与省统计局各业务系统应用支撑之间的有机结合,公布统计行政许可的具体条件、材料要求、受理单位、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积极推进统计行政许可项目等事项的在线办理,目前已实现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数据的联网直报、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及证书的网上查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网上登记、统计违法行为的网上举报与受理等统计政务的网上办理;第三,注重了解群众对统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需求,设置了公众互动栏目,及时了解群众对统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需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大力借助媒体公布。定期召开统计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统计信息。三是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的作用。利用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省内外和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公告重要统计规范性文件内容等。四是印发统计政务公开资料。我局针对统计用户的不同需求,印发多种类型的统计资料手册、年鉴等。四是认真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统计违法行为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狠抓检查监督,促进规范运作。我局注重对政务公开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了统计资料公布、统计信息服务、公开办事、统计行政许可程序等具体制度,依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事,力戒形式主义。各有关处室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性自查,局监察室负责依法对统计行政许可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主要成效

1、推进了统计依法行政。统计政务公开使统计政务的依据、办理程序、责任追究等都在社会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做到文明办事、文明管理、文明执法,工作人员严格按法律的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

2、提高了统计办事效率。政务公开规范了办事程序,明确了权力责任,有效防止了部门之间的推委扯皮情况,减少了行政过程的随意性,严格限定了办事时限,使行政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3、方便了统计服务对象。受理统计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次书面告知补充材料”,局内连锁办公,形成办事“流水线”,免除了当事人办理统计行政许可项目往返奔波。同时,统计政务公开还畅通了统计局与群众的联系渠道,拉近了统计工作与社会之间的距离,为和谐统计建设奠定了基础。

4、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统计政务使统计工作实施“阳光”操作,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有效防止了行业不正之风的发生,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2008年我局统计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1、健全统计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局统计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政务公开制度,确保统计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落实统计政务公开责任。年初,确定全局各单位统计政务公开职责内容,制定责任措施,签订责任状。将统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终综合考评。

3、充实统计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充实和更新统计政务公开的内容,力求丰富,突出重点,特别是要将关乎国计民生的指标作为统计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来抓。党的十七大把民生问题提到了很高的高度,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新型工业化和节能减排,我局2008年将把以上内容列入统计政务公开的重点。

4、创新统计政务公开形式。统计政务公开形式将更加注重灵活性、多样性和创新性。及时更新政府统计门户网站;加大统计产品的包装与推介;大力借助媒体和通信,定期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统计信息等。

5、开展统计政务公开检查。由局政法处牵头,组织开展统计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年底,各单位开展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全局组织大型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6、加强统计政务公开监督。由监察室牵头,政法处配合,对全局各单位统计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确保统计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三、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1、加强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支持。进一步明确全省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加强业务指导与协调,为一些弱势部门提供一定的财力和物力支持。

2、提高全省政务公开透明度和开放度。要认真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各级各部门应一律予以公开,进一步提高全省政务公开透明度和开放度,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监督。

3、完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要构建监督网络,制定考核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做得好的,给与表彰和奖励;做得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湖南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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