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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湖南省农业厅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为推进全省农业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三农”,2007年度,我厅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入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7年度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一)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领导

近年来,我厅一直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机关作风、密切政群关系、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了由厅长任组长的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提出思路、拟定框架,确定工作方案。特别是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对所涉及的每个行政审批项目的确定,每个审批项目实施主体的认定,每个行政审批项目的规范实施,都通过厅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严格把关行政审批事项,对可留可不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不留。特别是对于涉及到收费的有关项目,把关更严、更细、更实,对于收费的文件依据,具体标准、实施主体、运作机制、群众反映等诸问题,都进行了认真研究,收到了较好效果。2007年,我厅在原来清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又召开厅系统各执法单位的负责人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明确具体标准和要求。对原来执法程序不到位、不到人的现象进一步进行规范。我厅共有行政职权516项,其中行政许可55项、行政处罚228项、行政强制63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确认52项、行政补偿2项、行政监督36项、其他74项,我厅对执法职权逐项拾遗补缺整理出了121页的《湖南省农业厅执法职权分解资料》,对每个有关单位的执法职权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每项执法职权的程序、权限、职责、责任追究,确保执法职责的落实。在实施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化解了很多工作中的疑点问题,明确只要有批文且担负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不论级别、不论牌子,都要实施政务公开,确保公开单位的完整性;在编写单位工作职责时,凡原文表述不准,职责不清的均作了简略或补充,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准确性。

(二)进一步规范公开办事程序

一是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和省畜牧水产局、省农机局两个分中心建设,把它们作为全厅系统对外办理行政许可的窗口,负责全厅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和送达,提供行政许可受理咨询服务,将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结果及格式文本公示,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公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今年来,凡来我厅办理各类生产经营许可、检疫证、登记证等行政审批事项,都进入中心统一受理,由中心统一送达各承办单位,督促各承办单位按照合法、公正、高效、廉洁、便民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623 ,其中种子83项、肥料203项、农药130项、植检207项;20051月到目前为止,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059项,由于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程序规定和我厅职责分工,认真依法办理,既提高了机关办事效率,获得上级部门和群体的好评,基本消除了因行政许可办理问题举报、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完善湖南农业信息网政务公开内容,根据厅机关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将厅机关12个行政处室、17个有行政管理职能单位所需履行职责的事项、人员、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政务公开要求的各项内容进行了细化公开,将厅机关制发的非涉密普发性文件在湖南农业信息网公布,方便群众上网查阅。三是进一步完善厅机关办事指南,在厅办公楼配置了大屏幕显示屏和触摸屏,统一制作了机关平面图、办公室标牌和公务人员岗位标牌,完成了“两设”(投诉窗口、举报电话)建设。四是基建项目都实行了公开招标,单价超过一定数额的办公设备、物资等都通过政府采购分开的方式购买。

(三)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

 

2007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将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作为厅政务公开的示范点,积极开展了“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创建活动。一是建立创建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以厅长为组长,分管副厅长、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创建工作职责。按照各处、室、站、中心的工作职能和责任分工,认真履行示范点创建工作职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厅办公室负责制定创建示范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厅政策法规处负责行政审批的许可名称、许可对象、许可依据、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期限、是否收费、需提交材料的目录、申请书格式文本、承办机构、承办人员及电话建立基本数据库,通过湖南农业信息网将上述基本信息和行政审批办理情况在网上公布。监督室负责对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及审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举报案件的查处。厅信息中心负责建立行政审批数据库,装备信息网络设施,实现行政审批办公现代化。其它处站室按照上网审批要求,作好相关审批事项的审核、回复、审查、公示等工作。三是配置创建工作所需设备。总体目标是建立湖南省农业厅行政审批网上受理系统,搭建网上受理系统硬件运行平台,实现行政许可的网上填报申请,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大厅触摸屏查询和互联网受理结果公示等功能。凡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站室,确定一台行政审批专用电脑与行政许可受理中心电脑及办公楼大厅的触摸屏相互连接。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协助厅信息中心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录入、分发和发布。加强行政审批集中办公配套设施设备建设。争取财政投入,尽快建立行政许可数据库,装备信息网络设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今年7月至8月,我厅配合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对去年被授予“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20个农业执法单位进行了认真考核,所有被考核单位各项考核指标合格或优秀。今年9月,我厅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关于推荐全省第三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通知》精神,又推荐了7个“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12月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授予“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农业系统涌现了一大批依法行政和公正、文明执法的先进单位,为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

(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

2001年我厅就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等15项制度。今年根据政务公开示范点的要求,又制订了农业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主体资格制度、检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及行政许可案卷制做管理制度等。一是进一步健全内部审批监督制度。凡未通过厅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受理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无效,违规收费一律清退,违法审批一律追究。二是实行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加强对政务公开事项的制约和监督,聘请行风评议员,建立新闻通气会制度,开设政务公开举报箱,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三是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监督。改变过去重事前许可,轻事后监管的工作方式,加强对行政许可的跟踪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监管工作,我们采取集中行动和日常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利用省、市、县农资联合打假平台,对生产假冒伪劣肥料、标签标识不规范、无证生产或一证多用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在今年4月份厅里组织的联合打假行动中,我们查处了岳阳县发现的某外省叶面肥生产企业使用套证与内外包装不符和平江县发现的株洲某大企业生产的复混肥使用过期包装等违法行为,取消了两个违规企业的肥料登记证。我们组织对9个企业的9个肥料产品标准进行了评审,进一步规范了这些肥料企业的生产。农药产品登记方面,今年我们完成了农业部交叉执法检查15个农药产品标签的审查工作,并采取不定期方式对重点地区的重点产品进行检查,全年共检查长沙、常德、怀化、邵阳、郴州等市几十家农药经营门店385批农药标签。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行政处罚。为规范种子市场,年初向全省下发了《关于加强当前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对种子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对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收回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弄虎作假骗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由审批机关收回,并予以公告,违法法律法规规定核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一律无效。通过加强市场监督,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权益,维护了种子市场经营秩序。

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成效,并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对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中一些因工作变动的部门和个人没有相应及时调整,缺乏长期保持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审批手段还不完备,审批监督还不够有力等等;三是还有些应该公开办事的没有做到完全公开;四是对政务公开的投入力度还不够。

二、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初步计划

(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2008年,厅机关各处室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都要实行政务公开,其他企事业单位也要参照政务公开的办法全面推行厂务公开、校务公开等。

(二)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项目。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各类行政事务都应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对外公开的项目主要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扶贫救灾款物分配、干部职工调动安排、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干部职工提升晋级、财务开支及工资福利发放等。

(三)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继续做好“两有”(有投诉窗口、有举报电话)、“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上墙”(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和程序上墙、办事结果上墙)、“一上网”(有关政务公开的内容和信息上网)的工作。确保政务内容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便于群众周知、办事和监督;对长期性、稳定性的公开项目,编印《湖南省农业厅政务公开指南》,发到单位和群众手中;对需社会公众了解的临时性、变动性的公开项目,则应通过湖南农业信息网或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实行一事一公开。

(四)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要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机关作风、建立廉洁、高效政府形象大事来抓,把推行政务公开与优化经济环境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促进以政务公开为基础的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全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和充实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厅属各单位都要成立以行政正职为主要负责人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制订比较完善的监督制约制度和办法,保障政务公开及时推行。

(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准。通过调查研究、聘请监督员和开展群众评议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主要监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厅监察室继续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健全首问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的不公开或者搞假公开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年底,由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组织一次督查,对相关单位政务公开进行检查、督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来源:湖南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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