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0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07年12月19日)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和报送2007年工作总结的通知>的通知》(湘公开办〔2007〕2号)要求,我局认真进行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07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地税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不断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体系。我局一直非常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部署安排、长抓不懈。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授予我局先进单位后,我们更是以此为契机,在深化政务公开上下功夫,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督促检查“三到位”。一是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我局在每年的全省地税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及2006年召开的全系统执行力建设会议和2007年全系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会议等重要会议上,都就深化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出了强调和部署。并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省地税系统“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和谐发展、位置前移、社会满意的湖南地税。重点就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湖南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和操作规程,层层组织学习传达,狠抓贯彻落实,引导各级深刻理解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到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治税、打造廉洁高效地税机关的重要保证。二是齐抓共管,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各级地税部门都常设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明确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做到领导加强、人员稳定,全系统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管一级的组织体系,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督促考核到位。注重不断建立、规范政务公开责任制,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严格依照总局、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制度,完善考核评比机制,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各地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督查、落实。我局明确将政策公开和落实等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市州局和省局局内各单位一把手考核,将其纳入一把手工程。2007年,省局对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了多次督查,并在全系统通报、下发整改通知,对干部震动很大。同时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纪委、监察机关的检查及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全系统共设立举报箱2343个、举报监督电话183部、聘请义务及特邀监察员2501人。
(二)不断拓展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我们将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归纳拓展,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工作体系。政务公开的内容分对内和对外两大部分。对社会面向纳税人公开的项目有10项:税收法规政策;税收征管程序;个体工商户定额征收的税额;减税免税;税务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程序;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稽查程序;税务换证、登记、发票工本费等收费标准和依据;税务机关各岗位的职责;税务人员的工作纪律等。对系统内部公开的项目有7项: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岗位轮换,提拔晋级,经费收支,大宗物资采购及分配,基本建设,车辆管理等。特别是结合地税实际,重点公开税收征纳的三大内容:一是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义务。通过各种有效形式重点宣传和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增强纳税人主人翁意识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尤其注意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如公开和维护纳税人申请减免税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复议权、提起诉讼权、获得赔偿权、知情权、监督权等。二是规范和公开办税程序。在基层一线建立登记、申请、缴税、供票、办证、咨询等公开集中办理机制,并全面公开稽查程序、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案件调审公开程序、税务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程序,推行税务检查计划制度,加大税收执法透明度,接受广大纳税人监督。三是公开税收法律政策。及时、全面、准确地面向社会公布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尤其针对减、免、缓税管理不规范,容易导致执法不公、为税不廉的情况,先后制定了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资源税减免管理、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等若干规定,从减免缓范围、条件、时限、程序、权限、使用监督等方面予以严格规范,确定减免缓公开、集体审批原则。
为使政务公开制度系统化,我局先后编印了《个人所得税公民必读》、《地方税收法规汇编》、《规范管理制度汇编》等,发放至全省地税干部和广大纳税人,作为地税干部执法的政策依据和方便群众办事监督的指南。制订下发了《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效能监察政务公开手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26个,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地税部门和税务干部的工作职责和政务公开的要求,明确了税务部门和个人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各级也相继制定下发了办事公开具体方案,建立健全了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全面落实省局规定的公开内容。各级地税部门都推行了“两有”、“三挂牌”、“四上墙”公开方法,“二有”即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三挂牌”即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税,“四上墙”即办公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程序上墙、各项办事依据和办事制度上墙、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上墙。同时不断完善系统内部人财物的管理。建立完善基建招标制、集体采购制、集体审批制、公开竞聘制、任前公示制、离任审计制、廉政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
(三)不断创新公开载体,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首先在政务公开的平台上,着力搭建和优化“一厅一网一线一车”,即构建办税服务厅、税务信息网、纳税服务热线、税收直通车政务公开平台。一是着力抓好地税政务公开主阵地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和管理。我们本着加强政务公开、优化纳税服务的宗旨,将办税服务厅单独设置为县(市、区)局内设机构,对全系统385个办税服务厅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方式进行了全面规范管理并一一公开。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作用,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低柜式服务、咨询、辅导、法律宣传等服务方式,设置了税法公告宣传栏,定期公布税收政策法规,绝大部分设置了电脑触摸屏或专门设置咨询窗口、绿色通道,详细介绍办税程序进行纳税指导。制定下发《湖南省地税系统星级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湖南省地税系统星级办税服务员评定办法》、《全省地税系统办税厅规范化服务标准》、《办税厅文明用语、服务忌语》等以办税公开、优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规定,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和创建“星级办税服务厅”活动。二是着力建设和优化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信息网,开设了27个一级栏目,73个二级栏目,凡是按照规定应该公开的税收法令、规章、制度等,一律在信息网上公布,让社会和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税收政策,提高全社会的纳税意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全面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天候、全方位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等服务。四是在湖南都市频道开办《税收直通车》栏目,每周一期,每期10—15分钟。其次在公开的方式上,着力推行“两个阳光”,即阳光办税、阳光稽查。全系统开通省、市、县、农村四级网络平台,全面推行《地税综合软件》,97%的纳税户纳入计算机管理,实现税收征管“人机”分离,逐步消除人情税、关系税,杜绝暗箱操作,全面推行阳光办税。尤其对个体税收征管按照同地段、同行业、同规模、同税负和政策公开、计算公开、结果公开“四同三公”,实行“阳光工程”,个体私营业户可以互相查看、比较、监督,营造了公平竞争环境,遏制了税务干部收人情税、关系税的现象。开发了计算机定税软件,实行“计算机核定定额”办法,在全系统的基层单位推行计算机核定定额。同时,全面推行“阳光稽查”,在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稽查时公开稽查操作规程、公开稽查处理依据、公开稽查工作纪律等,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并且在公开的手段上,着力开展好一系列服务活动。利用税务人员懂经济、熟管理、联系广等有利条件,开展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活动。全系统重点开展把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送进社区、送进千家万户等活动,同时将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进行了整理,编印成《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免费赠送给各级党政和纳税人,方便其掌握和运用优惠政策。
(四)不断健全监督网络,进一步提升行业形象。着重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政务公开。今年以来,各级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针对当前纳税人对税务人员反映较大的几个方面,找准突破口,抓住重点,全面推行阳光保廉工程。其中岳阳市局的八大阳光工程,即“阳光征收、阳光稽查、阳光减免、阳光消费、阳光经商、阳光养车、阳光理财、阳光用人”,实现以“廉洁、廉政、廉税”的行政促进管理规范的内部环境的优化,促进外部治税环境的优化,取得很好的效果,得到了《中国纪检监察》的推介。同时进一步健全内外政务公开网络。各级地税机关认真接受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以及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的监督。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监督检查作用,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的监督,针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升税务部门的社会形象。全系统共设立举报箱2343个、举报监督电话183部、聘请义务及特邀监察员1954人。从省局到基层每年都认真召开特邀监督员会议。据统计,全系统共召开特邀监察员人员会议340余次,收到各类建议和意见170余条。通过各级税务机关的努力,树立了良好的地税形象。各级地税机关在当地党政组织的行风评议、执法评议中,多次名列前茅,受到政府领导和群众的一致肯定和赞誉,全系统约有70%以上市州县(区)局在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名列前茅。
2007年,我们通过采取过硬措施,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一是促进了地税收入任务的完成。今年1-11月,全系统共完成税收任务275.7亿元,为年初计划的101.7%,同比增收61.6亿元,增长28.8%。二是优化了服务质量,促进了征纳和谐。目前,全省共评定出544户纳税信誉A级单位,建成135条“诚信纳税、文明服务”街区。2007年,全省地税登记率达97.5%,申报率达98.25%。三是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依法治税工作。多年来困扰税务部门的人情税、关系税、买卖税收、寅吃卯粮、越权减免税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省局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50个基层单位和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树立了良好的地税形象。尽管我们在政务公开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从地域看,城镇好于农村,经济发达地区强于经济落后的地区;从公开的范围看,存在重外轻内,对外公开好于对内公开;从公开的内容看,重实体,轻程序。三是个别地方工作后劲不足。有的没有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时松时紧,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2008年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打算
200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机制的基础上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更高的层次,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效,为构建和谐湖南地税,促进湖南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政务公开与组织税收收入结合、与深化征管改革相结合、与依法治税相结合、与廉政建设相结合,力争使政务公开工作变为每一位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细化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两权监督”,将所有政务项目纳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采取明查暗访和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对应公开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稳步推进地税信息网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工具,大力改进政务公开手段。进一步加大局域网、广域网的建设力度,逐步形成地税信息网络体系。
四是突出抓好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总结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找准薄弱环节,在抓好对纳税人公开的基础上,着力加强机关的政务公开和对内公开工作,并注重公开内容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公开范围的广泛性。
五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多向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汇报工作,多学习借鉴外单位先进经验,并大力培养推广本系统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
来源: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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