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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敏同志在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这次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是从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围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在总结交流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基础上,研究部署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明天,何勇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行政务公开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特别是2000年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后,这项工作在全国基层普遍推行,并逐步扩展到市县一级。去年9月召开全国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根据中央的部署,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趋健全,内容更趋规范,形式不断丰富,监督保障更加有力,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各地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工作日趋完善。各地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政府下拔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以及税费改革政策、国有单位改革、救济款物发放、公共服务价格调整、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等方面的情况。做到该公开的,都及时公开。不仅公开办事程序,还公开办事结果。同时,各地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不断探索新的公开形式。在普遍推行公开栏、办事明白卡等形式的基础上,有的地方还推行了“点题公开”,通过设立点题信箱、点题电话,根据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增强了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选择性。在方便群众办事方面,许多地方实行了“一站式办公”或推行了全程办事代理制,在村委会(居委会)设立代办点、街道乡镇设立便民室、县(市)区设立行政服务中心或政务公开办事大厅,等等,由承办单位集中受理群众的申办事项,并为群众无偿提供全过程代理。这些做法,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
  (二)市(地)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正在全面推行。根据去年9月全国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要求,市(地)行政机关已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绝大多数市(地)制定了推行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对本级政府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工作方法、监督保障和组织领导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地在工作中,注重借鉴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的做法,总结本级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经验,建立制度,完善机制。同时,注意把公开的重点放在与事权、财权、人权有关的事项上,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很多地方通过公开政府及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方法、办事时限、监督方式、责任人和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了政府公共服务行为。有些地区积极推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还通过发展电子政务、开设政务公开网页、设立电子信箱、创建网上留言板等形式推行政务公开,丰富了政务公开的形式,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行政能力的提高。
  (三)省部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逐步展开。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层次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近年来省部级行政机关也逐步把政务公开列入工作日程。据“三公开”办公室调查统计,截至今年8月,大部分省(区、市)和国务院部门已经推行了政务公开,建立领导机构,加强了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制发了规范性文件,对本级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北京市1999年初下发了《关于在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今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北京市政府网上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上海市1998年底作出了《关于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决定》,今年制定了《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很多省部级行政机关还在机关内部事务、公务员录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行政审批事项等方面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
  (四)医院、学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全国半数以上的大中小学校以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重点,实行了校务公开。很多地方的医院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就医难、用药贵”等问题,以药品价格为重点,积极推行院务公开。水、气、电、公交等部门和行业以收费项目及方便群众为重点,普遍推行了办事公开制度,有力推动了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政务公开的推行,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推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广大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加强了对行政权力运作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今年以来,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出了一系列部署;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再次取消和调整了495项行政审批项目。这样,国务院自2002年10月以来,共分三批取消和调整了行政审批项目1795项,占总数的48.9%。根据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今年国务院还重新修订了《国务院工作规则》。以上几项重要工作,都是实现行政行为规范化、法制化,提高政府工作公开性、透明度的重大举措,使政务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利于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
  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形成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必须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围绕扩大基层民主,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必须坚持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相结合,注重制度建设,促进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从而有力地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
  在充分肯定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与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不够大;有些地方和单位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还不够规范,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如对国家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以及财政、扶贫、救灾、救济等专项资金的拨付、到位、使用情况公开不够;有些地方甚至存在着形式主义的倾向。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改进。

  二、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各级政府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进政务公开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和公信度,不断开创政府工作的新局面。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积极探索、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实施的要求,既要着眼长远,使政务公开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进程相一致;又要立足现实,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相适应,找准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明确三项目标和四项任务。
  三项目标包括:一是使政务公开成为政府施政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使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二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做到政务公开的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
  四项任务主要有:一是乡镇、县级政务公开要抓好巩固和提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市(地)级行政机关要借鉴乡镇、县级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妥善解决遇到的问题,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三是省部级行政机关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四是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把群众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切入点,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必须加强对公开内容和形式的规范,这是解决政务公开工作随意性较大等问题的关键。
  在公开内容上,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要一律予以公开。也就是说,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首先,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围绕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监督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结果等事项,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其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要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只涉及少部分人和事的事项,依照当事人的申请,按规定及时向申请人公开;机关和单位的内部事务,按规定需要公开的,要在机关和单位内部公开;按照加强民主决策的要求,应当民主决策、公开决策的事项,要通过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在公开的形式上,要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要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特别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栏、公开电话、公开指南等形式;积极探索和规范免费发放政府公报、政务信息资料和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开政务信息的形式。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与管理,重视利用互联网推进政务公开。
  (三)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要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建立健全审核制度。预先审核是保证政务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预先审查制度,就是要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今后,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决定任何事项,都要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内公开等,作为必需的审核内容。不能公开的,要说明理由。
  二要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是指应当广泛让社会公众知晓的事项,各级政府及主办部门或单位,要采取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是指针对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某些具体政务事项的权力,是政务公开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内容。这样做,还可以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受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及时对申请进行登记并在规定期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
  三要健全评议制度。要运用民主评议形式,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通过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的制度是否得到落实等进行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健全的监督机制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要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一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报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
  二要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评议。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监督,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要充分发挥举报或投诉中心的作用,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上举报等方式,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
  四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评办法,明确考评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并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要制定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政务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必须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要重点抓好六个结合:
  一是把政务公开与实施《行政许可法》结合起来。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以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都要按规定予以公开。
  二是把政务公开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要落实财务会计、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部门预算等改革措施,通过实行财务公开加强对资金运转情况的监控。
  三是把政务公开与投资体制改革结合起来。要逐步实行政府投资决策和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是把政务公开与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等方面的制度,提高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把政务公开与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结合起来。要总结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规范操作,逐步扩大招标投标的规模和范围。
  六是把政务公开与扩大基层民主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

  三、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要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政务公开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依法公开涉及行政权力运行的各类事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各级政府全面履行政府职责的重要体现。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发挥政府主体作用。各级政府是实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主体作用。各地区、各部门的行政首长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和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垂直领导或双重领导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要坚持依法有序推进。首先从人民群众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按照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要求,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逐步做到把政务公开贯穿于政府运行的全过程。要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需要保密的政务事项,要按照《保密法》要求,合理确定密级和保密时限。特别要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情况。同时,也要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泄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政务公开的立法工作,逐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通过政务公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施政方式、管理方法和办事作风的转变,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要通过政务公开,使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政府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中来,从而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通过政务公开,更好地做到施政公开、公平、公正,建立起一整套有约束力的权力运行规范和运行机制,防止行政权力失控和行政行为失范。
  (四)要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政务公开,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这方面是目前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各级政府要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公共服务方面倾斜,各级领导干部的精力要更多地放在推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上。要不断完善和实施公共政策,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政务、办事和信息等公共服务系统等。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评价政务公开乃至政府全部工作的标准。
  同志们,政务公开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向前进。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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