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捷指出: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就业再就业和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工作;要把握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狠抓国务院重大决策及配套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工作领导,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就业再就业和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3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36号文件)、《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38号文件)、《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 号文件)。元月13日,专门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部署落实这几项重大决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国务院作出的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等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直接体现,为做好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这些重大决策的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认真抓好落实。 统一对巨大成绩的认识。“十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全面进步的五年,也是劳动保障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五年,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两个确保”为稳定人心,促进改革与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十五”期间,共筹集使用基本生活保障资金64亿元,发放基本养老金425亿元,保障了140多万名国企下岗职工和150多名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平稳推进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二是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将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到2005年底,全省城镇从业人员突破1000万人,增加266万人;126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劳务经济得到大力发展,2005年全省劳务输出人数达到92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552亿元。三是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构建。全面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实现了由分散的单位保障向统一的社会保障的重大历史性转变;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保基金征缴收入持续大幅度增长,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实现了按时足额支付,促进了社会的公平、稳定与和谐。四是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组织实施了“百万培训工程”、“新技师培训计划”和湘西地区“技能扶贫培训工程”,培训各类人员450万人,有110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五是加大了劳动关系处理和维权工作力度。全面推行了劳动合同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固定工”、“铁饭碗”的劳动用工制度。初步形成了协调劳动关系的多层次组织体系。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进程加快。加强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7万件,清理偿付拖欠企业职工工资60.6亿元,其中建筑行业清理偿还农民工工资20.8亿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8万件,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认真做好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关闭破产和重组改制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人数减少了214万人,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 统一对面临形势的认识。“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历史阶段中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公共财政体系的加快建设,以及过去形成的工作基础,为劳动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不断出现,工作难度会越来越大。就业压力依然巨大。社会保障制度亟待完善。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难度增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 统一对指导思想的认识。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落实这一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劳动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牢牢把握五个要点:一是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就业难度大、社保不健全、收入分配不公、农民工问题等都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出路在改革,关键在发展,必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主动围绕发展、促进发展、依靠发展,努力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劳动保障工作直接服务于劳动者,我们制定政策、作出决策都要从解决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并以此作为切入点,更好地带动劳动保障全局工作。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促进劳动保障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扩大就业再就业与缓解收入分配矛盾、稳定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相协调,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相协调,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现实紧迫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抓住体制建设的关键环节,探索建立长效性、稳定性的制度和办法。五是坚持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在制定政策、推进改革和实施进度上,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推进各项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尽量减轻体制转轨阶段的振荡,维护社会稳定。 统一对发展目标的认识。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十一五”期间,我省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新增城镇从业人员300万人;实现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万人,其中跨省转移就业50万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别新增参保人数300万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250万人。总的工作思路是:完善三项制度,即市场导向的就业制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劳动合同制度;健全两大体系,即系统完备的劳动保障法制体系、与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一个建设,即劳动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二、要把握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狠抓国务院重大决策及配套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劳动保障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职业教育和解决农民工问题等几项重大决策为重点,从我省劳动保障工作所处历史阶段的特点和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突出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贯彻36号文件,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36号文件)对原有就业政策作了进一步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形成了中央新的积极就业政策,是指导“十一五”时期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落实36号文件,当前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目标责任制,把新增就业和控制失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并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二是抓紧出台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各项政策。省政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各市州要加紧研究,争取在3月底前出台所有的实施办法,并做好前后政策的衔接工作,确保新政策的顺利启动和全面落实。三是强化就业服务。继续推进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与城镇新成长劳动者的就业工作,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复员专业退役军人、农民工的培训、管理和服务,着力打造湖南劳务输出品牌。四是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以独立工矿区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逐步推进再就业援助制度化、长期化。 贯彻38号文件,全面推进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养老保险涉及人数多,基金规模大,历史负担重,资金平衡周期长,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影响举足轻重。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是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贯彻38号文件,要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养老保险制度持续稳定发展,这是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是贯穿38号文件的一根主线。要突出五个重点:一是确保待遇支付。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和工作机制,巩固当期无拖欠的成果,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按照“分清责任,谁欠谁补”的原则,逐步完成补发历史拖欠的任务。二是做实个人账户。国务院已经批准将我省列入做实个人账户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按照3%的比例起步做实。各地要按省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测算工作,抓紧研究实施办法,落实配套资金,准备组织实施。三是改革计发办法。这是养老保险的核心问题。通过改革,将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退休年龄早晚与养老金待遇水平更紧密地挂钩,不仅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有利于促进职工积极参保缴费;而且有利于遏制提前退休,维持基金平衡,对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这项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又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务必稳妥进行。要按照“增加的逐步加,减少的不减发”的原则,确保新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合理衔接和新老计发办法的平稳过渡。四是加强扩面征缴。扩大覆盖范围是社会保险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基金征缴是缓解收支矛盾、维持基金平衡的重要措施。劳动保障、财政、地税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制定征缴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应收尽收。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严禁发生挤占挪用,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维护基金安全。五是稳步实现省级统筹。提高统筹层次,在较大范围内统一规范政策和办法,合理调剂使用养老保险基金,有利于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人员流动和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按照《决定》要求,我省要采取“省级预算、定额调剂、统一政策、加强监管”的方式,明确界定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稳步实现省级统筹。其他各险种也要以扩面征缴、保证发放、资金平衡为重点,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3、贯彻35号文件,加大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是落实科教兴湘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职业培训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加快职业培训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数量众多的高技能专门人才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和有关行业、企业要搞好统筹协调,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加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的一系列专项计划和行动,务求取得实效。要建设好4—5所技师学院、25所高级技校,新培养10万名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25万名高级技工,对100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培训,对15万名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对150万名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培训,组织湘西地区 “技能扶贫培训”9万人,组织200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4、贯彻国务院意见,切实改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环境。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专门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这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贯彻《意见》要求,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对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大意义。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二是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三是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四是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五是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搞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六是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七是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扩大当地转移就业容量。 三、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工作领导,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劳动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保障条件。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决策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协调。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国务院各项决策顺利实施。按照国务院要求,省政府决定将再就业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各市州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继续在抓落实上下真功夫,强化领导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把工作一项一项落到实处。 加大财政投入。近年来,我省财政工作成效显著,财政收入五年翻了一番。财政实力的持续增加,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和可能条件。增加对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支出,是建立以人为本的公共支出体系,发挥财政职能的应有之义和重要目标,是新时期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为民理财、为民谋利,积极主动地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与发展,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开支,增加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投入,切实保证促进就业再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维护劳动者权益和完善社会保障等工作的资金需要。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严格收支两条线,研究完善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考评与追踪问效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管理服务。要按照国务院决策的要求,把落实政策、完善制度与加强管理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大力加强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础建设,解决就业服务和社保经办管理中的突出困难,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为职工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要继续落实工作条件,充实专业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推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失业人员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水平。要大力加强“金保工程”建设,清理基本数据,加强数据整合,以信息化促进劳动保障服务现代化、规范化。 营造舆论氛围。国务院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政策性强,涉及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和政策培训工作。首先,要集中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使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全面掌握政策,成为专家和内行,规范操作。其次,要坚持正面宣传的原则,针对基层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方式,通俗易懂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使广大职工群众了解政策要点,给予理解支持,为稳妥推进各项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来源:湖南劳动保障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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