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明确任务,部署工作,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又好又快地开展。刚才,长沙市等单位介绍了推行政务公开的经验,很有示范和借鉴意义。等一会,云昭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4点意见。 一、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 近几年来,各级各部门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大事来抓,努力在“普及、巩固、规范、深化、提高”上下功夫,政务公开已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开,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涌现了长沙、常德、衡阳、株洲、岳阳、邵阳、湘西自治州等7个先进地区,长沙县、浏阳市、双峰县、汨罗市、雨花区等40个先进县市区,省国土、工商、税务、人事等19个先进单位。总的来看,我省政务公开工作有以下6个特点: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省、市、县、乡普遍成立了高规格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工作机构逐步建立完善,从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部门配合进一步协调一致,全省初步建立了“条块结合、经纬交织”的工作网络。 二是公开内容不断规范。各地各部门结合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调整,全省保留行政许可项目737项。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据统计,全省公开内容涉及行政审核、审批、备案和公共管理事务等项目共27大类1000多项。 三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普遍推广公开栏、办事大厅和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等政务公开形式。一些有条件的地方,还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和充实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加快推进政府上网工程。 四是“窗口”功能不断增强。全省有13个市州、112个县市区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湘潭市和部分县市区建立了政务公开全程代理中心,一些行政许可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比较多的部门开办了办事大厅,一些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了行政审批、收费、办证“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五是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向群众公开办事承诺、收费项目和服务标准,增强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六是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各地区各部门始终注意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构建了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我们在总结各级各部门推行政务公开的经验中,深刻地体会到:推行政务公开,必须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必须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作用,形成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必须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开载体,创造方便、快捷的办事条件;必须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实行全过程的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政务公开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和部门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工作上出现迟缓、拖延甚至抵触的现象。二是有些地方还未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有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还不够规范,有些政务中心窗口“只挂号、不看病”、“只收文、不办事”,形同虚设。三是有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流于形式,工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服务水准不高,甚至还存在乱收费的问题,等等。对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 二、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强调:“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明确提出要“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力”作为今年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这些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政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在当前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关键时期,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架起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进一步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有利于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有利于形成反映利益诉求,协调利益关系,调处社会纠纷和保障合法权益的机制,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执政资源,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是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创新政府管理的重要抓手。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的政府必须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来强化,作为一种行为准则来遵循,作为一种基本能力来提高,作为一种日常习惯来培养,致力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务公开,是改进政府施政行为,提高权力运作透明度的有效方式,有利于政府在转变职能中促进科学发展,在强化服务中优化发展环境,在推进落实中提高工作水平。要以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和质量为中心,少环节、快节奏、高效率地满足社会和公众对政务服务的基本需求,努力做到以最低廉的行政成本,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是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把政府履行行政权力的行为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坚持阳光行政,能有效地制约与监督权力,有利于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巩固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高度,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明确任务,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政府工作和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努力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下功夫,把政务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着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重点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强化综合服务功能。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能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服务的需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政务公开的头等重要工作来抓,在巩固、扩展、规范、创新上下功夫。一是要继续抓好阵地建设。今年尚未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市、县(区市)都要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全省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要达到50%以上,村、居委会要有代办点,到2010年,全省市、县、乡、村都要有政务公开办事平台;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凡有行政许可或公共服务项目的,要创造条件设立政务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全程代理、办证、收费等单项服务中心要加快向综合服务中心过渡;因场地调整或因进厅项目、窗口人员不到位等多种原因停办的,要迅速恢复;现有中心要根据窗口单位的需要,继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软件、硬件条件。二是要充实内容,讲求实效。要大力强化政务公开载体的便民服务和社会服务功能,把能办事、办成事作为衡量政务中心的重要标准。凡是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项目,都要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公开,统一办理,限时办结,做到既“挂号”,也“看病”。有关部门单位要整合行政审批职能,将行政审批项目整体移交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选送业务骨干到中心担任窗口工作人员,授予窗口权力,实现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按时办结,真正做到人进、事进、权进。政务服务中心作为代表政府服务社会公众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要围绕建立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加快向“市政厅”方向发展,不仅能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注册登记等事项,而且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资产权交易、文件查阅、信息发布等所有政府为社会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都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三是要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对外的窗口,代表政府形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严谨的工作作风、优质的办事效率做好每件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每个环节按章办事。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到热情、周到、优质服务。 (二)积极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优化公共服务。公用事业单位的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对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政府职能转变、预防和治理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确保办事公开全面真实。公用事业单位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与企业、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都要予以公开,特别要将企业及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为关心、社会最敏感、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要让群众看得明白,公开的程序要便于操作,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不断丰富办事公开的形式,切实提高办事公开的效率。要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创新和丰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形式,通过建立公开栏、发放便民卡,利用电视频道、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信息亭等有效形式,使办事公开更贴近群众,方便群众。要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作用,对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将有关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统一办理,方便群众投诉、建议、咨询和求助。要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点题公开等公开形式,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三是要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强化对办事公开的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在坚持已有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使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信、有章可循。要普遍实行示证上岗制、首问责任制、办事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反馈回应制、考核考评制、责任追究制、论证听证制等多种制度,保证办事公开规范运行。各级政府要组织法制、监察、物价、审计、财政、工商等部门对公用事业单位的收费、资金运作、物价问题等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紧制订并完善本系统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实行全过程的动态公开,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性措施。全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省直部门要加快步伐,作出表率。要学习贯彻即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要依法全面清权。依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清理行政许可权、非行政许可审批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和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权,及其它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等,依法确定职权范围,进一步减少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凡无法律依据的,应立即予以废止;凡职责不清的,应依法予以确定;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准予备案。二是要编制公开目录和工作流程图。为方便公众,可把公开目录设计为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两种。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对公开目录中公开的每一项行政权力,要依照运行程序绘制并公布工作流程图。三是要突出公开重点,实行权力运行动态公开。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住政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重要环节,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经济管理方面,重点公开项目审批、建设工程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国有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采和产权交易等;社会事务方面,重点公开社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各类公益性事业建设、财政性资金支配、公共资金分配使用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社会事项;单位内部,重点公开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和财物支配权、物资采购分配权等。四是要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制定科学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框架模式,改进完善局域网建设,提高电子政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互联网站建设,重点解决好网上审批、交费、办证、求助等应用项目,方便群众办事。实行“实时化”监控,开发内网监控和监督系统,实施网上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机关效能。 (四)注重“五个结合”,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要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抓好五个结合:一是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尽快形成少环节、快节奏、高效率的优质政务环境。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尽快将本地本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布,并按要求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法。没有纳入《湖南省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的行政许可项目,各地各部门一律停止实施。今后,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自行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以后新增、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必须向省法制办登记备案,相应地对《目录》进行项目增减。二是要结合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要落实国库集中收付、财会集中核算、非税收入管理、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等改革措施,通过财务公开加强对资金的监控。三是要结合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政务公开。着力实行政府投资决策和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四是要结合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等方面的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进一步提高干部公开选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五是要结合招投标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规范操作,逐步扩大招标投标的规模和范围。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机制 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民心工程。要把政务公开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作为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要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指导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是实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与政府其他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每年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不少于2次,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市州、县市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应设为独立的常设机构,归口各级办公厅(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层级监督。 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要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和网络。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协调配合,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监督,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评办法,明确考评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并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务中心要加大对窗口单位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尤其是工作责任追究制,以责任追究制保证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要通过政务公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作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上来。各级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事业、农村、城市困难群众等方面倾斜,使三湘人民共享发展改革成果、共沐公共财政阳光、共建和谐社会。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为人民行政、行政为人民的观念,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推进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和解决民生问题上。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权力就是责任、工作就是服务、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四是不断探索创新,把政务公开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当前我省政务公开工作正在全面推进,深化和规范提高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经过前一阶段的探索与实践,我省的政务公开工作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政务公开是新生事物,中央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群众寄予厚望。我们不能满足现状,要勇于探索创新。首先,要加强政务公开理论和政策研究,为政务公开深入发展提供理论支撑。要结合政务公开十年来工作实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践,推进理论创新,努力增加政务公开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我们的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其次,要大力推广政务公开先进典型。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培育和宣传好的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做到点面结合,全面推进。要加强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经验,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同志们,政务公开事关全局,任重道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狠抓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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