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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新举措加快处理环境污染投诉和信访案件

    湘潭市环境监察支队一直以来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特别是近年来涉及环保的环境污染纠纷和信访案件有不断递增扩大趋势,为切实解决当前引发的环境污染纠纷和信访案件,湘潭市环境监察支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此项工作:

   
一是加强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大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的监控力度,组织精干业务骨干和环保执法人员定期开展环境执法检查。

   
二是由分管环境监察工作的副局长定期组织召开由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各县(市)区局长和分管环境污染纠纷投诉的副局长参加的全市环境信访、110投诉案件处理办公会议。通报近期内各辖区内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信访案件情况,对各所辖区内未来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场交办。

   
三是制定了《湘潭市环境信访和110交办、督办案件管理办法》。建立环境信访和110案件交办、督办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属地管理工作的原则,对一般案件采取交办的方式转县(市)区环保局处理,对其中反复投诉案件用督办的方式处理,保证每一起投诉和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到位。
 
   
四、建立了环境信访、110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制度。每季度对案件处理情况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通报。

   
五、建立了环境信访、110投诉案件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成立了以环境监察支队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对各区、县(市)局完成案件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年底市局目标考核工作中按相关规定给予扣分。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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