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事业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到千家万户,是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重要保障。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作为全市公用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近年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一手抓改革改制,一手抓办事公开,对各相关行业办事公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整体推进,加快了办事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促进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 转变观念,加强对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公共服务行业办事公开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通过加强学习和宣传教育,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不断深化对办事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思想观念,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要求、规定上来,统一到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责任上来,统一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上来,自觉、主动地做好办事公开工作。局党委坚持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作为检验职能转变、领导能力和党员干部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和标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定期通过局办公会专题研究办事公开工作,对各行业办事公开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确保办事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规范,推进行政审批透明运作
我局系统行业多、行政审批项目涉及面广,原有10项行政审批事项,分为燃气5项、公交2项、供水1项、市政排水2项。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第95号令,我局对原有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原有的10个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了2项,按照要求新增了4项行政许可项目。这些项目集中在市政务中心办结,实行“窗口式”审批和“一站式”办公,机关不受理审批事项。同时,要求全局在办事公开方面要做到“八个坚持”,即坚持加强窗口意识,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坚持价格调整听证会制度;坚持公用事业产品服务质量公示;坚持服务项目调整及时公开;坚持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介参与,全程公开;坚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五个及时;坚持建设项目、物质采购招投标。
三、从严要求,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度
近年来,我局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置,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先后多次修订和公布了《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向社会服务承诺工作方案》;聘请多位党内外知名人士为监督员,并坚持每年召开两次以上行风评议座谈会;向市内五区各街道、社区和省、市党政群团机关、专家学者发出516份《行风评议征求意见表》,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据统计,反馈意见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占99%;建立“2222884”政务公开电话值班制度,十年来坚持由机关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各行业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公交行业坚持“一切为了乘客,为了一切乘客”的服务理念,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接受处理各类投诉。为提高公共客运行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城市窗口文明形象,2006年7月我们又制订出台了《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行业“优服务,树形象”活动总体方案》,并多次召开公共客运行业和全局系统文明创建、优质服务动员大会。长沙新奥燃气推行“361度服务、满意多一点”的服务理念,在“4720922”燃气服务热线基础上完成了全国统一特服号95158系统的建设,使服务更为专业化;市液化气公司在企业经营十分艰难的情况下,投资200多万元,构建了“5417517”服务信息平台,组建了客户服务部,联动110,坚持每天24小时为市民提供服务;市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对外服务承诺的内容、工作流程及标准等,分别在《长沙晚报》、《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长沙政法频道》、《长沙新闻》、《长沙供水网》等媒体上发布和更新,同时印制服务手册向用户发放。供水公司成立客户服务中心和城东、城南、城西、城北供水公司,将申勘、营业、维修等手续纳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一个电话号码“5133333”受理,极大地方便了用户。在公交、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公用产品的服务价格方面,我们坚持价格出台实行听证会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价格确定以后,明码标价坚决执行,经得起检查监督。对所有公交线路的开通、调整、站点的设置、计划性停水、停气、公用设施设备检修等信息,以及水质、气质情况,及时、准确地以媒体方式告知、公示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坚持推行社会服务承诺,突出“服务”与“便民”,着力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让广大市民享受到了安全用气、用优质气,安全用水、喝放心水,安全乘车、乘文明车的优质服务。
四、搞好督查,推行办事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一是对企业融资、改制工作,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工利益不受侵害,企业发展有保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效能监察,防止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行为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保障企业改革改制顺利进行。二是对企业管理,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中心,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督促企业建章立制。三是对工程招投标、大宗设备物质采购、车辆购置、服务采购、工程质量及安全等,聘请三家中介机构为顾问,搞好法律把关,提供督办和咨询服务。据统计,全局开展效能监察项目35个,为企业节约投资350万元。其中公交行业查处违章1909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首先,积极引导舆论监督。制定了《关于加强接受媒体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在《长沙晚报》开辟专栏,刊登市民投诉及处理结果。局属各单位完善接受媒体监督工作机制,坚持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媒体投诉回馈制度。对媒体的批评报道认真做到“五及时”(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及时宣教),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其次,主动寻求群众监督。局属各单位深入到群众中,征求广大市民对公用事业服务质量的建议和意见,实行《用户服务卡》制度,采取定期走访形式,加强交流和意见反馈,充分利用“服务热线”加强与用户的联系,解答群众的咨询、受理群众的投诉。再次,认真接受上级监督。对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议案,局领导每件都认真批阅督办。近几年我局共办理各类建议、提议案302件,其中涉及城市公共交通的222件,城市供水51件、供气27件、排水2件。
推行办事公开,更新了管理理念,提高了办事效率,增强了政府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促进了诚信机关、诚信行业建设,实行了“行业发展与市场需求同步跃升”的目标。我市城市供水能力居全国50个大中城市第9位,人均用水量居全国省会城市第3位;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2.5标台,居全国省会城市第10位;年供气量达96621立方米,供气管网长度达372公里,居全国省会城市第1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