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费征收完成好
通过理顺内部征收工作职能,加强征收基础工作建设,开辟费源,应征不漏,严格执收,截止6月15日止,局本部完成“五费”征收3200万元,为年度计划2700万元的119%,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五)县(市)海事处工作有成效
半年来,县(市)海事处的工作主要体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狠抓了基础工作建设。浏阳处顺利完成了“两航合一”的组建工作,积极想办法,改善了职工工作和生活环境,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二是安全意识比较浓。他们克服人员少,交通工具不足,特别是乡镇渡口分散等困难,狠抓辖区水域安全管理,没有发生死亡事故,确保了一方平安。
三是法律法规观念强。他们在执法执收中独挡一面,依法执法,按程序办事,没有发生执法违法上诉案件。
四是费收工作抓得紧。上半年四个县(市)处(所)累计完成各项费收460万元,为去年同期的2倍。
(六)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38名同志参加竞争演讲,有29名同志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我局已被市文明办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水上检查站保持了省级文明窗口荣誉。开展了对外宣传活动,逐步树立起对外良好形象。组织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和职工各类业务培训。开展了机关作风整顿,狠抓了职工廉政教育,组织了反腐倡廉演讲比赛。加强了执法监督检查。完成了全局职工工资套改、职工医疗保险购买活动,职工工资、福利得到保障,资金运转正常。发挥了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开展了节日活动、公共活动和慰问活动。柏家河和施家港拆迁工作正在抓紧进行。车辆管理使用和后勤工作基本得到保障。计生工作没有发生计划外生育。做好了与当地地方的协调工作,妥善解决了当地村民的纠纷问题,职工思想稳定,全局呈现出安全稳定的大好局面。
半年来,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局党委求真务实,坚持科学发展观,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勇于拼搏,无私奉献的结果。
纵览半年来的工作成绩,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水上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船舶、船员证照不符,无牌无证和乡镇渡船、渡工证照不全情况仍然严重。二是船检、船员档案管理内容不健全,大船小证,船舶逃避年检年审,偷逃规费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职工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科室办事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逐步解决。
三、明确下段任务,实现年度目标
年初,我们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提出了“领导班子创四好,职工队伍铸一流,业务指标跃新高,各项工作争上游”的总体工作目标和实现“一、二、三、四、五、六工程”的具体工作任务。半年已经过去,我们认真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剩下的时间就是进一步抓好具体落实的问题。
下半年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作好安全形势分析,不能有任何一丝毫松懈。特别要加大无牌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船舶营运证要纳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继续抓好渡口渡船改造工作。
(三)巩固水上“慢慢游”治理成果,加速规范水上旅游客运市场经营行为,加强监管和协调,促进水上旅游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四)配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做好柏家河、施家港两处码头拆迁后期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大力发展运力,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和连续作战的作风,继续抓好规费征收,力争实现更大的突破。
(六)认真扎实抓好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做好年度相关迎检、审验的准备工作。人教部门、浏阳海事处要认真做好文明单位创建的申报工作。船检部门要根据国家海事局武汉船检处的规定和要求,切实抓好船检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外审工作。其他各部门、各县处要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做好各相关的工作。
下半年工作任务仍然很重,要全面实现各项目标,必须作出进一步努力。为此,我们将继续坚持一个前提,就是坚持党的建设这个前提,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按照市委提出的“好的思想、好的能力、好的作风、好的形象”为内容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要求,加强班子自身修养,加强政治、法律和业务学习,清政廉洁,秉公办事,团结共事,不询私情,把争创“四好”领导班子工作抓紧抓好。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机关党支部建设,完善四县(市)地方海事处党支部组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抓好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培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工作,积极开展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加大党风廉政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案件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抓住两个环节,就是抓住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这两个环节。抓住文明执法环节,广泛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深入开展“阳光海事”活动,不断强化霞凝水上交通规费征稽站文明窗口建设。继续推进“八项承诺”和“五不准”规定,切实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文明执法真正落到实处。抓住热情服务环节,继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改进领导班子和机关作风。视经营业主为上帝,以热情服务争取民心,切实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仍然要突出抓好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和规费征收这三大任务。
同志们,回顾党的光辉里程,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我们将在局党委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全体职工,携手并进,为实现年度工作目标,为迎接和庆祝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作出积极贡献!

湖南省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简介
湖南省长沙市地方海事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湘编办(2005)39号《关于组建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加挂湖南省长沙市航务管理局、湖南省长沙市船舶检验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文件精神,由长沙市交通局原隶属的湖南省长沙港航监督处、长沙市港航管理处(副县级全民事业单位)和长沙市航道管理处(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三家水路交通管理单位合并组建成立的正县级全民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拟定、实施地方性水路交通管理办法。负责水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订辖区港口、码头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对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管理水上交通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划定并管理航路、禁航区、交通管理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负责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碍航性审核和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捞;管理和发布航行通(警)告;负责管理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负责本地船舶登记和进出长沙港签证;负责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管理;调查、处理水上船舶交通事故、港口生产、设备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负责辖区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船舶、水上设施的法定检验和船舶适航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船用产品的检验和认可;按规定权限审查船舶设计图纸。
五、对全市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业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船舶修造市场、船舶交易市场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和港口行政管理;审查港口建设项目,依法审核港区岸线、水域使用权、办理港口经营审批;组织和协调水路战备运输和防汛工作。
六、负责全市地方航道的行政管理和航道养护;设置航标和助航标志并发布航道通告。
七、负责水路交通规费征稽。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主要职责需要,设11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船舶船员管理科、船舶检验科、运输管理科、港政管理科、航道管理科、规费征收科、人事教育科。同时管辖长沙市属长沙、望城、宁乡、浏阳四县(市)地方海事处。
设立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和工会、共青团组织。党委下属4个党支部,有党员88人。
现有职工204人,其中在职136名,离退休68人。
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的组建成立,是深入机构体制改革的成果,有利于进一步整合长沙市水上管理资源,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长沙市水路交通经营环境,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水路交通管理,有利于促进长沙市经济发展。按照“创新建局、科技强局、团结兴局、依法治局”的方针,以安全监督管理为中心,务实开拓,积极进取,为长沙市水路交通管理翻开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