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政务公开办、政务服务中心
(2007年11月22日)
今年3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之后,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扎实工作,努力创新,进一步推动了我市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结束以后,我市市委、市政府、市人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中心工作。4月3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到市政务中心进行专题调研。4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到市政务中心进行专题调研,调研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形成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调查报告》。4月23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光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毕华,市等市领导就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和市政务中心建设与发展相关问题到市政务中心进行现场办公。8月14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市领导到市政务中心专题审议关于全面实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长办公例会制度、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度等办法。8月1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戴道晋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强化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改革方案和几项制度,明确了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中心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9月3日和10月2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戴道晋先后2次主持召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长办公例会,研究改革方案的落实及项目建设等问题。11月7日,我市召开了建市以来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全市政务公开暨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总而言之,今年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政务公开和政务中心工作最重视最支持的一年,甚至可以说“史无前例”,这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务中心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建章立制,构建科学规范的政务公开和政务中心工作机制 今年我市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几项重要制度,促使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务中心工作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上迈进。一是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从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内容形式、监督检查和领导保障及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二是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长办公例会制度》、《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度》等制度。制度明确规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长办公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对公益性和政府投资类项目、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及需向省级以上部门申报的重点项目涉及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及优惠政策进行统一协调,集体研究,公开办事,阳光审批。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是指凡是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都要设立行政审批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为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业务审批、联合办理、窗口建设和人员管理工作。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度是指各办事窗口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使用“行政许可专用章”,办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时使用“非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除证、照等法律法规规定要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外,其它审批在窗口使用行政许可专用章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即可。三是在去年考核的经验基础上,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部门)办事窗口及分中心考核暂行办法》,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办事窗口及分中心考核小组将定期对进驻单位办事窗口和分中心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和单位的综合评价体系,并且要见报、上网,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等次为较差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四是市政府印发了《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改革方案》。这个改革方案是经过市政府多次会议研究、反复推敲后出台的,是市政务中心运行的规范文本。方案明确了市政务中心的发展思路及功能定位,即以推行公益性和政府投资类项目、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联合审批为核心,努力构建“两条流水线和一个平台”(企业设立登记审批流水线、建设项目审批流水线和便民服务平台),强化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加快市政务服务中心由“接件”中心向“办件”中心转变。方案明确了市政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即“一门受理、厅内运行、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统一收费、窗口出件”。方案还对进驻的35家单位办事窗口的项目、人员、职能、工作流程等一一予以明确。这将使市政务中心办事窗口的运行和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 (三)狠抓落实,强化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功能 今年市政务中心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扩容,狠抓单位窗口进驻,从量上扩展市政务中心服务层面。政务中心的生命力在于整体服务功能,在于“进一家门,办多家事”。而实现整体服务功能的前提是从空间上尽量集中单位办事窗口,因此狠抓单位窗口进驻是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功能的基础。今年我市政务中心通过协调沟通、督查督办等方式,促使市物价局、市劳动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文物管理处、市交巡警支队等8个单位办事窗口进驻中心,目前进驻中心窗口已达到39家,常驻窗口办公人员49人,首席代表33人,办理313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截至9月30日,市政务中心共受理各项审批服务事项25880件,办结25720件,办结率为99.4%,通过办事窗口收取各类规费2950万元。二是提质,构建企业设立登记审批流水线和建设项目审批流水线,推进联合审批,从质上提升市政务中心整体服务功能。我们实行了流程再造,从而达到提速提效的目的。企业设立登记审批流水线由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13个部门组成。建设项目审批流水线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房产局等1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实行分阶段牵头办理制度。其中建设项目联审由市政务中心直接牵头。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在抓紧编制联合审批工作流程,将结合打捆收费一并实施。三是推动政务中心向“市政厅”方向发展。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发展,可以预见,未来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会逐步减少,而公共服务项目将会逐渐增加。为此,我市政务中心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其一通过“市长办公例会”制度,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排忧解难;其二将招商、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集中起来为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年审,方便了外商投资;其三将公务员招考、执业医师报名、教师招聘报名考试等活动纳入便民大厅,进一步增强了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社会综合效益。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报建环节收费合并征收,将对涉及建设项目报建环节的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资)金实行财政窗口合并征收,简化了办事流程。 (四)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今年5月,市政务中心、市审改办组织专门力量对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313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对项目名称、审批方式、设立依据、“一次性告知”内容、审批程序进行了清理规范,对审批时限按照减少30%—50%的标准进行压缩,并对外承诺。将审定结果作为数据库,纳入电子审批管理系统,促使政务中心各办事窗口提速提效。 (五)大力推进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水、电、煤气、电信、教育、医疗等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去年7月份,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对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工作进行了一次联合监督检查。今年,重点抓了主要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督促行业主管部门重点抓好中小学校收费公开、医院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公开。 (六)认真安排部署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 湘政办函〔142〕号文件下发之后,我市即刻下发了相应文件,并在11月7日召开的全市政务公开暨政务服务中心会议上安排部署了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一是合理选择确定示范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确定2~3个县(市、区)、4~5个市直部门和中省驻郴单位作为政务公开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各县(市、区)要确定2~3个乡镇、1~2个部门和单位作为政务公开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的特点,确定1~2个公用企事业单位作为政务公开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二是要求各级各部门开展创建活动时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动态评估”的原则,积极借鉴各地的成功经验,以便民、利民、惠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力戒形式主义。三要严格监督考核。合格的示范点由市里统一授牌命名;特别优秀的,将向省里申报为省级示范点。 (七)认真安排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 湘政办函〔157〕号文件下发之后,我市在政务公开暨政务服务中心会议上安排部署了该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级各部门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明确一个内设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要求各级各部门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组织力量编制本行政机关统一的目录规范文本,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公用企事业单位编制办事公开目录,确保在明年5月1日《条例》实施时,目录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宣传和培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已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实施《条例》的立法精神、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规定要求。将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宣传讲座,开办培训班。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培训内容纳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计划。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务中心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和部门对推行政务公开、办好政务中心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认识上没有完全统一,工作上出现迟缓、拖延甚至抵触的现象,形式主义、应付主义较严重。二是县(市、区)政务中心普遍存在规模小,办事条件差,单位、项目、人员到位难,窗口服务功能不强、服务质量不优的问题。三是有些行政机关和公用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流于形式,工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服务水准不高。四是个别县(市、区)政务中心尚未建立,有些县(市、区)政务中心名存实亡,乡镇政务中心、村代办点建设尚未全面推开,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五是政务公开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的问题依然存在,老百姓最直接、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政务信息难以得到满足,机关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六是政务公开、政务中心工作机制不顺畅,组织机构不健全,机构规格不适应的问题依旧存在。这些困难和问题,已经引起了我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努力争取领导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中心工作是“一把手”工程。“一把手”的重视是政务公开和政务中心工作再进一步的前提。要想尽一切办法,争取各级各部门领导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中心工作,把它作为加快湘南大开发,优化郴州大环境,重塑郴州良好形象的大事来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载体建设重在“扩容提质”。重点抓好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继续狠抓单位窗口进驻,重中之重抓好两条审批流水线的构建,认真实施建设项目报建环节收费合并征收,全面实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等四项制度,逐步将市政务中心打造成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积极督促尚未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县(区)尽快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督促其它各县(市)努力办好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促使全程代理、办证、收费等单项服务中心加快向综合服务中心过渡。要求乡镇、街道积极探索建设政务中心,从实际出发,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优抚救助、人口计生、公安户籍、政策咨询等事项纳入政务中心办理。要求村委会、居委会尽快建立代办点,建立村级代办员制度,明确专门的全程代办员。争取到2010年,全市市、县、乡、村四级都要有政务公开办事平台。 (三)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利用好审改办与政务中心合署办公的优势,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一是依法全面清权。继续依照《行政许可法》及审批改革的要求,全面清理行政许可权、非行政许可审批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和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权,及其它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等,依法确定职权的范围和边界。进一步减少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二是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中心网站等将政务公开目录对外公开,并汇编成册,免费向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放,在公共服务场所摆放。三是要突出公开重点。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了解的人事、财务、收费、招投标、土地矿产出让、教育、医疗等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四是要依托电子政务,推进政府在线服务。 (四)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工作,优化公共服务。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确保办事公开全面真实。二是要不断丰富办事公开的形式,切实提高办事公开的效率。三是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四是加大对办事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力度。 四、建议和请求 (一)请求省委、省政府领导多到各市州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中心工作调研。领导的去向就是工作的坐标。近几年,省委、省政府没有出台关于政务中心工作的硬性文件,政务中心工作全凭地方领导的重视,凭个人好恶,凭个人的价值取向。郴州市政务中心创办已三年,至今没有一位省级领导光顾过。省里不来人,来了人也不到政务中心,市州领导也就认为政务中心可有可无。特别是遇到部门强大阻力时,推进政务中心工作也许就会放弃。目前,县(市、区)的工作好做,因为市里对县(市、区)有考核,有评分。最难的是市州级,因为省里无刚性约束。 (二)请求省里想办法解决政务中心机构层次问题。政务中心是改革的产物,政务中心负责人是最难当的“官”,做事费力不讨好。目前全省各市州政务中心机构层次没有统一规定,协调工作极受限制。 (三)请求省里创办政务中心。省里要求市里办,为什么省里不办?基层群众有一个共同感受,层次越高,办事越难。到省直部门(中直驻湘单位)办事比到市州、县(市、区)办事更难。省里应向四川、吉林一样,带头办好省级政务中心。
来源:湖南政务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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