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政务公开办、政务服务中心 (2007年11月22日)
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长效的政务公开机制。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02年6月8日成立,至今已运行近五年半。五年多来市级共受理各类办理事项50余万件,办结率98.7%,收取各项规费32353万元。12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政务中心,实行“一门受理、一站式审批、一口收费”的工作机制。并制定了《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运作方案》《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入“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单位215个,审批、办事项目1700余项。实施管理、协调、监督、服务、指导,以“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一口收费为运作方式,按照进一家门办成,盖所有章办好,收规定费办完,按承诺时办结的工作要求,力求达到“便捷的场所、透明的环境、高效的机制”的基本目标。自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召开以来,具体在平台建设、公用事业公开、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做了一定工作。 一、强化政务公开载体综合服务功能成效显著。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是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重点在巩固、扩展、规范、创新上下功夫。一是继续抓好阵地建设。为有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年7月4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作了研究,并于7月18日正式下文,成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放市信息化办; 月 日市编委下文在市信息化办增设政府信息公开科,并特增编制4名。另外对全市政务服务体系进行了布局调整,新增了计生、档案、体育、统计、编制、农机、人事、教育、农业、民政、广电、粮食等部门。对国土矿产交易、劳动社会保障、车辆驾驶管理办证等业务单位分别设立了分中心,即第四办事大厅(市国土资源局)、第五办事大厅(市劳动局)、第六办事大厅(市交警支队)。力争年内全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达到50%以上。二是进一步抓好服务手段的创新和注重实效。自2005年3月份开始实施“双章制”、“一审一核”制来,真正做到了既“挂号”,也“看病”,同时也做到了人进、事进、权进。对审批标准明确、程序简便的审批事项按即办的要求由审查员或核准员一人完成全部审批环节;审批环节从受理、审查、现场勘查、审核签发、制发批文、打照制证、盖章等均在“中心”窗口完成,禁止将审批事项受理以后,转回审批部门后方办理。三是抓重大项目全程委托、特办制。对国、省市属重大项目、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在符合总体规划、交清所有规费的前提下,由市政务中心委托窗口盖章认可,先行开工。做好联合踏勘,对牵涉到几个部门踏勘的项目,由中心牵头组织一次到现场踏勘,不准各个部门再上门踏勘。四是继续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管理运作。开展民主评议,对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加大考核力度,使他们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严谨的工作作风、优质的办事效率做好每件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每个环节按章办事。 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扎实推进。结合实际深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及市政服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组织的办事公开制度,对办事公开的基本要求、内容、形式以及监督保障等要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办事公开目录,编制服务事项的工作规程,并将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以及收费和处罚的法规文件依据、项目标准、缴费办法、监督渠道等全部对外公开。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和教育机构公开的重点内容,规范公开形式,着力解决“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全面实施价格听证、咨询等制度,公开服务及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标准等。同时把办事公开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执法监察结合起来,加大工作力度,整合便民服务设施,不断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深入推动行业作风建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全面启动。一是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出台实施方案。10月10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该文对《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和公开指南目录编制以及工作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二是编制培训资料,筹划信息公开培训班。为抓好具体实施工作,参照外地标准和要求制定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方案》,该《方案》对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工作步骤、组织领导,特别对编制规范作了详细阐述;开发 “衡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以便全市各级各部门在短时间内通过该系统快速准确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汇总;拟于11月21-23日举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具体的操作进行培训和讲解。三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宣传作用。目前已开辟专栏并在首页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区。 四、强化检查监督取得实效。为有效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我市建立了依法行政、高效施政、廉洁从政和监督检查四项长效机制,从制度上强化保证。同时,坚持推行公开与整章建制并重,健全考核机制与强化监督检查并举,通过建立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考核奖惩,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通过建立政务公开承诺办理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做到有诺必践;通过建立政务监督评议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通过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一是市政府聘请社会各界监督员18名,定期召开座谈会进行沟通,及时向监督员反映工作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向人大政协征求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三是严肃追究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民主权利干部的党纪政纪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四是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和宣传栏对政务公开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曝光,改进工作。六是开辟了社区热线、行风热线,在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上开通在线访谈,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年内,通过12345社区热线共接听受理群众信访电话1201件,制定整改措施43条。通过“在线访谈”栏目,各县市区长、各职能部门的一把手按期到栏目现场,共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321件。 虽然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特别是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还较大。主要是:个别领导对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抓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还不够;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和少数单位工作进展较慢;办事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途径不多;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制度不健全,公开程序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现象。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后,我们将针对问题努力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改革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将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岗位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对非行政许可的前置审批、审核项目进行清理、登记、备案,从严控制。按照“法定时限减半制”的原则,对进驻项目承诺时限进行合理压缩,减少中间环节的自由裁量权,尽可能地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推行“首席代表制”,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管窗口工作的负责人为本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首席代表,对所有行政许可申请,由首席代表负责审核、核准,签字生效。 (二)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和备案管理。从11月份开始,凡进入“中心”办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先到“中心”备案登记窗口填写“窗口办事备案登记表”。事项办结后,备案登记窗口核实并签具测评意见,切实加强对办理事项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做到全程监控、动态管理。 为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开展“一站式”服务,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即分为便民类、一般控制类和严格控制类。对便民类事项,取消审批前需局长、副局长、科长层层签字的环节,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对一般控制类事项,只要审批的前置条件符合要求,由窗口工作人员按“一审一核制”的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严格控制类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审批程序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三)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梳理政府信息。全面梳理政府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和关键。按照省市规范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同时,还做好指导本地本部门中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梳理工作。在梳理过程中,要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梳理2006—2007年以来的信息,并由近及远,逐步向后梳理历年信息,注意依据《保密法》和《条例》等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切实做到“该挡的要挡得住、该透的要透得出”。二是编制公开目录指南和工作流程图。把公开目录指南设计为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两种,并依照运行程序绘制公布工作流程图。三是加大《条例》的宣传并有效组织实施,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四是建立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手段现代化。进一步建立完善以统一规范、先进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基础,以网上办公、网上办事和信息共享为重点的电子政务系统。继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建设,加强部门业务系统建设,着重推进网上行政并联审批、计生、民政等部门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动式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不断扩大网上办事功能。建设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作用,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政府采购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等的监察,强化对办事流程的动态网络监督。适时开展信息化建设绩效评估,进一步促进部门提高服务全局的意识,加快信息化建设的主观能动性。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来源:湖南政务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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