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政务公开办、政务服务中心 (2007年11月22日)
一、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后,市长李亿龙同志两次主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和政务中心建设工作。重点抓了四件事:一是为了切实解决政务中心“空壳”运行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出台了《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市政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怀政函[2007]173号),再一次明确进入“中心”的单位,落实许可(办事)项目和办理环节,按照“部门围绕中心转,科室围绕窗口转,中心围绕群众转”的要求,狠抓职能进驻,加强窗口力量,提高办事效率。并规定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中心配合,成立督办小组,对窗口是否按规定程序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进“中心”,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者进“中心”后擅自回撤搞“空壳”运行的,将与市直单位优化经济环境考评工作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予以通报,对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市非税局将停止对该单位发放任何票据。二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办证收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防止乱收费和乱减免,出台了《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收取市本级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基金的通知》(怀政办函[2007]50号),明确要求对未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的建设项目,不准发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房产证,对因违反程序和规定造成集中收费资金流失的,由市财政局从相关责任单位的财政拨款或财政专户中等额扣除。三是为解决现怀化市政务中心场地窄问题,决定在新修的怀化市行政中心大楼裙楼安排新政务中心办公场地,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共7层,有10个办证大厅和大型停车场。计划明年动工。四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市、区)政务中心建设。要求在今年底将13个县(市、区)政务中心全面建设好。今年怀化市县级政务中心建设共投入近1000万元资金,溆浦县、芷江县、通道县、洪江区、麻阳县都是今年新装修的政务中心。还有新晃县、洪江市、中方县正在新建政务中心。对县(市、区)政务中心建设,市政府都明确要求按怀政函[2007]173号文件和怀政办函[2007]50号文件参照执行,统一进场单位、统一办事项目和环节、统一运行模式、统一考评标准。 二、关于贯彻湘政办函[2007]142号、157号文件精神情况,怀化市政府专门下文进行了落实。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于2007年12月15日前将以下情况报送市政务公开办:明确日常工作机构、人员、分管领导;培训计划明细;编制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目录;政务公开考核、社会评议与责任追究三项制度;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工作情况及政务中心的建设与运行情况。二是为落实湘政办函[2007]157号文件精神,我们结合怀化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了创建工作标准,确定了创建工作示范点,县(市、区)政务公开示范点第一批确定为沅陵县、溆浦县、芷江县;市直单位为市财政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交通局。各县和各单位都已明确了2-5个自己的示范点。同时,我们对创建工作还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创建工作真正开展起来,发挥作用。 三、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情况,怀化市政府专门下发了怀政办函[2007]105号文件,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志群同志主持召开了有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重点强调前期需要做的几项工作: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要确定规范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内容;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四是着手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五是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目前,怀化市95%以上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副处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都有政务公开和阳光政务网站,使政府信息门户网站真正成为推进政务公开、提升行政效率、便于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平台。2007年1月,在全国330多个地州市级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排名中,怀化名列第57位;在全省14个地州市级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排名中,怀化名列第2位。
来源:湖南省政务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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