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湖南政务公开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访谈
朱明华:治理商业贿赂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

一、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必须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一,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新时期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重大决策。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之一;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商业贿赂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中一大公害,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今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扎扎实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第二,治理商业贿赂是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的滋生蔓延,势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是经济社会生活的一大公害,是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毒瘤,必须从体制和机制上有效约束和严格规范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近年来,湘潭市经济社会之所以能保持较快较好的发展势头,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我们对经济发展环境的治理和改善。在十一五时期,我们必须继续加强和改善这方面的工作,以更优良的环境来推动经济社会转入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第三,治理商业贿赂是推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内容。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是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它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一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从已查处的案件来看,商业贿赂案件往往是一些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司法权等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甚至贪污、受贿,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旗帜鲜明地治理商业贿赂,不断增强对权力运用的控制、监督、规范,使政府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而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
    二、全面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
    1、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开展单位自查自纠,一是要明确自查自纠的范围和重点。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行业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要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突出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的自查自纠;要切实抓好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关键环节的自查自纠。其他部门和行业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实施意见,开展自查自纠。二是要明确自查自纠的牵头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各主管部门分别认真制定符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搞好本行业、领域自查自纠工作。三是要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关键环节。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弄清本行业中的一些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要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的特点,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要实行分类处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作出处理;要切实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要进行组织验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对自查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四是要严格把握自查自纠的政策界限。按照中央的规定,凡是2001年1月1日以来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和省里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指示精神,讲清政策,明确纪律,促使有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主动讲清问题,认识和纠正错误。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特别是商业贿赂行为,根据错误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的,但能主动说清问题并积极上交非法所得,可根据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只要认真改正了错误,今后不再重犯,就不影响个人今后的发展、提拔包括使用、晋级和评职;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对拒不自查甚至弄虚作假或掩盖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不是搞运动,不搞人人过关,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2、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依法查办案件是治理商业贿赂一项重要任务,是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必不可少的手段。我们必须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等执纪执法部门信访举报系统的作用,构建有效的投诉举报网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站等,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和办理群众的举报。要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检举商业贿赂问题,切实保护投诉人、举报人,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二是要把握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基本要求。要始终把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又要维护正常的经济活动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严把立案关,严格依法办案,慎重作出处理。对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且态度恶劣或干扰妨碍调查的,要从严处理;对主动交待问题、积极退赃或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正确把握政策法律,使少数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使大多数人受到教育和警示。三是要突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重点。要围绕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行业,开展查办案件工作。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案件。要坚决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特别要查处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严肃查处涉及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要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行为。
    3、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建立和完善企业及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和公示制;建立健全社会信用联合管理制度,建立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会计制度,杜绝做假账行为;建立健全金融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减少现金交易等制度,用科学的方法约束竞争行为。二是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企业自律机制。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做到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三是要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省、市的部署,加快推进各项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深化财政税收和投资价格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健全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有效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对经营性土地的出让全部实行招拍挂。深化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制度,逐步推行最低标底中标制度。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清理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推动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企业等会员行为进行约束。我们只有从法律、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入手,才能有效强化预防和监管,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三、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部门必须周密部署,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全市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单位特别是牵头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门的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领导班子中要明确专人负责。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政府主抓,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在全市形成治理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掌握情况。对问题比较多,群众反映大的企事业单位,要重点督办;对消极对待,应付了事的,要限期整改;对拒不自查自纠、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要严肃处理。市治理办将不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水平。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推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朱明华:湘潭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来源:

『关闭窗口』
 
主办: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E-mail:zwgk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