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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考评执法者 全国工商系统在湘潭交流经验

    522日,来自全国14个省的130余名工商管理干部齐聚湖南湘潭,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基层法制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听取湘潭市工商局关于实施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的情况介绍,并就依法行政的制度化建设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湖南省政府党组成员刘力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汉良等出席会议。 
  从2004年湖南省工商局开始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以来,湘潭市工商局连续3年都获得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质量全面考评和复评中的第一名。他们一方面通过创新制约机制,对自身的行政执法行为层层把关,严格加以规范,一方面构建与行政管理对象规范和谐的关系,注重执法的人性化。他们在确保行政执法质量的制度化建设中一系列的做法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充分肯定。 
  湘潭市工商局制定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等制度,将企业核准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商品展销会登记、户外广告登记、企业年度检验、行政强制措施等行为纳入考评范围。对考评不达标的工商单位挂黄牌,对其负责人实行戒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其辞职或予以免职。在每个基层工商所都建立法制室,设立法制室主任和法制员岗位。推行一案一评,对本系统所办的每一起案件,法制机构都要进行立案前和执法过程中的监管,结案后进行考核评分,并作为年终奖惩的依据。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执法监督员,遇到个案难题时,请人大代表组织会诊,并请到他们执法现场进行监督。他们通过利用网络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也达到了加强执法监控,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从实行《错案追究制》等制度以来,湘潭市工商系统的干部先后有4名被戒勉谈话,2名被通报批评,2名被开除,2名被辞退,对全局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湘潭一家建筑公司对其股东虚假出资被处罚有意见,湘潭市工商局就主动上门宣讲《公司法》,消除了隔阂,该公司主动工商部门在法律上对企业多加指导。工商局根据他们的业务情况,启发他们办理冠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该公司采纳后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促进了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当该公司因被吸收合并企业债务牵连,账上200多万元忽然被法院划走,工商部门应其求助,组织专人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依法对其进行股权规范改造,使该公司彻底从债务的牵连中解放出来,放手走上发展之路。  
  湖南省工商局局长张汉良表示,依法行政是工商部门的生命线,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湖南工商系统将按照监管与发展相统一、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监管与维权相统一、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开创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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